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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福的位置

    世人在上帝面前,簡明說有二個位置,一個是與神為敵,一個是蒙福的位置。世人本意上沒有想要與神為敵,但是世人卻是與世俗為友,雅各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雅各講這句話之前,先表明活在世俗之中指的是為著今生的榮華富貴、權勢名利而活在世俗的紛爭、嫉妒、爭戰之中,且是奔向狂妄、驕奢無節制的宴樂等樣的生活(雅4:1-3)。這樣的人生必然不看重神喜悅的公義、和平、憐憫,更是浪費神所賜的生命、聰明、才智,使世界充滿各樣強暴、欺凌、詭詐,自然是與神隔絕、與神為敵。

聖靈使我們在基督裡活過來

    在與年輕契友的互動中,常被問的一些問題是:上帝為什麼不除去我上網的軟弱,或是我怎樣才可以專心在課業、研究、工作上,或者如何改變我的人際關係等等。每當我們困在這樣的艱難中時,我們多麼希望改變,期待聖靈可以大顯神通,使我們迅速地藉著祂奇妙的作為解決這些難處。然而,外在的難處或許會有聖靈奇妙的經歷,但生命的難處卻是不然,聖靈總是沒有輕鬆地挪除我們的難處。因為挪除難處,甚至改變環境,而不改變生命的本質對我們並沒有解決真正的問題,我們必然會再犯!

聖靈同證

    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告訴我們因信稱義,不是看人所做的工,而是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這樣我們的信就算為義,如同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也與大衛罪得赦免成為有福一樣。第五章告訴我們,因信稱義使我們與神和好,得以在神的恩典中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既使是有患難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使我們有確實的盼望,且使我們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以神為樂。然而,第六章卻告訴我們不要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我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就是不可以在罪中活著,也不可以犯罪。顯然我們被稱為義的人仍然時刻面對與肉體、老我的屬靈爭戰。

合神心意的讀經--神給的標準

    榮神益人、合神心意是最常聽到基督徒的自我期許,或是給其他信徒的勸勉片語。前者尚有一些個人的成就感,或是自我的滿足,因為可以榮神益人必定是好事、美事,也是使個人有榮耀的事。後者不僅可以顯得願意為主而放下自己,更是合乎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因而信主久一點之後,總是希望自己所做的抉擇是合神心意。但當我們問合神心意是什麼時,又是一件難事,除了明確的是非對錯,我們總是不能夠確定何者是神的心意。例如工作、職業的選擇並沒有明確的是非,甚至是服事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