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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月-再出發

    今年的宣教月主題對我們來說不僅僅是一個主題,更是我們所差派的宣教士們正在經歷的真實階段。再出發,是為著福音使命的呼召再次前行的預備。無論是回台述職的曉恩、欣芸宣教士一家,或是面對工場轉換的思拿,都真實地在經歷著再出發的歷程。再出發,其實有時候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容易。

勝過世界--因著信

    詩篇卷四由第90篇開始,這卷強調的主題可以用摩西在90:1(神人摩西的祈禱)說:「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來體會。我們在世上是找不著歸宿的,因為我們在世上是寄居的客旅,我們真正的需要不是在這世界中流蕩,而是歸回神為我們預備的那居所。神一直在呼籲我們歸回(詩90:4)!接著第91篇告訴我們,這居所不必等到將來,而是現在就以神為我們的避難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全能者的蔭下(詩91:1-2)。92-93篇強調這位置是住在神的作為之中,是住在神的殿裡,是讓主在我的裡面做王、居首位。希伯來書明確的指明,那裡正是主耶穌所應許我們,那為我們存留的安息。

和解要即時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太5:25-26)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關於與人和解的智慧教導,連結到神永恆的審判。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其實並沒有因債務而監禁的記載,反而是當時羅馬政府統治下的法庭與法律才有這樣的規定。耶穌的教導,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是在羅馬政權下實際生活中會遇到的真實情境。

從憤怒到和好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太5:21-22,和合本修訂版)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這段話,聽起來是極其激進的教導。舊約妥拉(摩西五經)中十誡明文規定「不可殺人」,希伯來文原意指的是「不可謀殺」—帶著蓄意動機的殺害行為。然而,從表示的方式耶穌卻將標準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不僅殺人要受審判,連向弟兄動怒都必須面對審判,甚至要受猶太人最高法庭—七十一人公會的審判,更嚴重的是要承受上帝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