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的無知(三)
約伯記中約伯的三個朋友對約伯實在是極其關心,在知道約伯的處境之後,不遠千里來見約伯,又陪同他在極大的痛苦中坐了七天七夜(伯2)。他們真的想要幫助約伯,在與約伯的對話中,不斷的要找出約伯遭難的緣由。他們以為約伯之所以會被神不斷的擊打,必然是因著約伯行事不義。然而約伯的回答中卻是一再地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並沒有犯他們心中所以為的罪行。如此,他們更加以為約伯是為自己辯護,不肯認罪悔改。他們相信約伯就是不犯罪,他的孩子們也可能犯罪。對話的終了,他們直接認定約伯有罪,於是以為富不仁為由,定了約伯數樣的罪(伯22:5-9)。為何他們總是聽不進去約伯的話呢?
他們的論述基本上都是正確的,新約也多次引用,但關鍵是他們總以為遭災必然是神的懲罰,因而認定約伯有罪。這是他們對神公義與良善認知上的執著,也是他們行事為人的鑑戒。這樣的執著導致他們被上帝說:「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伯38:2)這樣的無知對世人來說是難以避免的,因為這是從我們有限認知來的,而我們對真道的認識、經歷都是有限的。約瑟帶著二個兒子到雅各面前給雅各祝福時,他也是將大兒子瑪拿西立在雅各的右手邊,也就是位份大的一邊。但雅各卻是將二手交叉,立次子以法蓮在瑪拿西之上。約瑟提醒父親,但雅各堅持他是對的(創48:13-19)。
這樣的例子很多,撒母耳去耶西的家要膏大衛,他也是以為必然是從大衛的哥哥們中選出一位,但主說:「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拿單認為大衛要建造聖殿神必應允,但事實卻不然。使徒保羅信主前也是如此,自以為從舊約所領受的是正確的,因而拒絕認定耶穌是基督。同樣舊約的經文,接受耶穌是基督之後的認識與先前截然不同。以馬忤斯路上的二個門徒也是,先前主耶穌提醒過他們,祂要被害、受死、復活,這些他們都看見了、經歷了,但仍然極其困惑!主耶穌對他們說:「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24:25-26)
不僅他們會這樣的無知,我們也都是一樣!我們對真道的認知和從神而有的經歷都是好的,也都是實在的,但我們要當心,因為我們的自我為主的本像會使我們不自覺的落入「我是對的」的執著中。這樣我們無形中偏離了信心的道路,落入自己的盲區而不自知。因此,我們需要在肢體中、在家人中,在各樣的處境上遭受艱難,也常使我們無能為力,這卻使我們放下自己,謙卑的等候上帝的旨意顯明,回到信心之路。感謝主,祂大有憐憫,不因著我們的無知與軟弱而拒絕我們,反而以慈悲帶我們,引我們到永生的路上(雅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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