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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自己被稱為義

    在宗教改革之後,因信稱義是正統教會所公認的真理,強調我們稱義是因著信,而非行為。保羅說被稱義的人不可仍在罪中,也不可犯罪,且在這爭戰中要順服聖靈、靠主得勝。但事實是被神稱為義的人並不會因稱義的身份,且重生有了神兒子的生命而顯出爭戰得勝。更多的經歷與艱難是,我們仍然繼續與罪相爭,與肉體、老我相爭,並沒有一直處在勝利當中,反而常常被肉體、情慾所勝。當然我們知道要認罪悔改,也相信神必定赦免我們的罪,這實在是真實的,但沒有解決信徒的擔心和非信徒的質疑!因為若有一天來不及認罪悔改,就死了,那麼會如何呢?是否救恩還在呢?信主了還不是一樣?

引到神面前

       作為一個父母或是傳道人、同工,我們常想對兒女、信徒的牧養是帶領他們走在信心的路上,但往那個目標去呢?是使他們有好的品德,是豐富且正確的聖經知識,或是主動積極的參與事奉,或是有好的見證、常常傳福音等等這些嗎?我想這些都是好的,雖這一切我們所認定的真是好的,卻不是信仰的目的地,而是在這信仰路上的經歷、光景。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表明自己一切的用心、努力承接福音的執事,是:「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1:28-29)

聖靈使我們為主而活

    世人都想要作自己、為自己活,想到的總是我能做什麼,可以得著什麼,能有什麼成就。若我們想要有不一樣的生活,總會先給自己設定那目標,然後自我的鞭策和努力,或是尋求相關資源。這些都是人為自己而活所能考量的,也無可厚非。但我們屬主的人,是要照著聖經所說是要為主而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為主而活是主愛的激勵,也是主為我們死而復活的目的。從聖經看來,為主而活很明顯的是比人為自己而活有更美、更崇高的意義、價值和尊榮。

蒙福的位置

    世人在上帝面前,簡明說有二個位置,一個是與神為敵,一個是蒙福的位置。世人本意上沒有想要與神為敵,但是世人卻是與世俗為友,雅各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雅各講這句話之前,先表明活在世俗之中指的是為著今生的榮華富貴、權勢名利而活在世俗的紛爭、嫉妒、爭戰之中,且是奔向狂妄、驕奢無節制的宴樂等樣的生活(雅4:1-3)。這樣的人生必然不看重神喜悅的公義、和平、憐憫,更是浪費神所賜的生命、聰明、才智,使世界充滿各樣強暴、欺凌、詭詐,自然是與神隔絕、與神為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