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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跟從主行在光中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八章宣告祂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中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人活在黑暗中,就是人是罪的奴僕,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只能隨從這世界的潮流,順服肉體的私慾。接著主耶穌告訴他們,活在光中的生命並非一般人以為的好品德、好品行的人,而是藉著耶穌基督重生、聖靈內住,與基督同行的生命。主耶穌繼續對當下信祂的話的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又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1-32,36)所以活在光中的生命是遵行真理,活出真理中自由的生命。

從信到深信

    當我們最初接觸福音時,我們接受的是非常簡化的福音,例如:信耶穌得永生。或者有更詳細一些,如四律,同時我們也會問一些問題,如耶穌是誰?而得到的答案也非常簡單,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本是無可厚非,因為我們也希望人可以信主得救,但若我們一直處於這樣的認知,那就非常不好了!因為我們的瞭解實在是太過於簡化了,也太粗淺了。若以路加當時給提阿非羅寫路加福音來作比較,我們真的需要付上更多的時間、用心才是。路加介紹主耶穌是那麼樣的詳細,且每一筆資料都經過仔細的調查,這樣確保提阿非羅能夠有正確的信仰。這也表明我們要傳福音應當熟悉聖經,認識耶穌、認識福音!

信到深信

    使徒保羅論到福音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這段話表明許多重要的福音真理,而所特別強調的是: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這義不是人的義,而是神的義;不是人以為的正,而是神以為的正。這義歸算給人是因著信,並且是一直在信當中而得這義而來的生命。簡而言之,我們信福音得永生是一直在信當中,是藉著為我們信創始成終的主耶穌,也就是我們信仰的旅程是從信到深信經歷永生生命之旅,直到見主面的日子。

你如何看自己被稱為義

    在宗教改革之後,因信稱義是正統教會所公認的真理,強調我們稱義是因著信,而非行為。保羅說被稱義的人不可仍在罪中,也不可犯罪,且在這爭戰中要順服聖靈、靠主得勝。但事實是被神稱為義的人並不會因稱義的身份,且重生有了神兒子的生命而顯出爭戰得勝。更多的經歷與艱難是,我們仍然繼續與罪相爭,與肉體、老我相爭,並沒有一直處在勝利當中,反而常常被肉體、情慾所勝。當然我們知道要認罪悔改,也相信神必定赦免我們的罪,這實在是真實的,但沒有解決信徒的擔心和非信徒的質疑!因為若有一天來不及認罪悔改,就死了,那麼會如何呢?是否救恩還在呢?信主了還不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