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心家--樂意獻上不完美的器皿(二)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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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1-2
這一年我開始和青少年講「路加福音」。當時我借用選舉期間某陣營的競選口號:「把基督信仰還給你」。因為基督信仰不應該是父母親的、充滿教條的、保守過時的...…,就如同許多人對基督教的印象。這也讓我們很難和這個世代的年輕人對話。整卷路加福音可以用四章18-19節的這段話總結:「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那是成年後的耶穌,領受了聖靈如鴿子降臨、勝過了魔鬼的試探,回到故鄉拿撒勒的會堂宣讀的一段以賽亞書的經文。
「復活」是基督教關於彌賽亞敘事當中最核心的一部份。沒有耶穌的死裡復活,基督教只是嘗試用一種感傷的態度鼓勵人追求聖潔與敬虔,和最廉價的正面勵志思想、或是心靈雞湯其實沒有太大差別。然而,正因為基督徒篤信耶穌的死裡復活,這個信仰與其他所有的宗教哲學迥然不同—「復活」完全超越人類所有的理性經驗,它本身所隱含的信息是如此的陌生於我們的此在與此世,以致於我們必須、也僅僅能夠以「信」來面對它。事實上,「復活」對人類所有的詮釋和權柄,發出了空前絕後的挑戰:「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耶穌不僅自己復活,連帶著祂也要讓一切信祂的人經歷復活;連死亡這道坎都過得去了,人生還有哪道坎是復活之主過不去的?
在何西阿書第四章,先知對當時的北國以色列發出指責,他們「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何4:2)在這沈重的一章當中,最有問題的還不是人民,而是祭司,也就是理應被分別出來、事奉神的一群人。他們理應知曉律法,殷勤地按著律法獻祭—也就是為百姓、社會、國家代求—並且將律法及律法中神的心意教導百姓。先知何西阿看到這個社會從上到下、全面性的背離神、悖逆神,他在神的心意中發出一句耐人尋味的話:「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何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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