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社會政權
在馬丁路德的時代,整個社會都是屬於基督信仰的,既使如此,在談到基督徒與社會時,他仍然本於聖經提出二個國度觀。因為一方面要接受教會之內同時有麥子和稗子,並且他們之間的「現狀」是可以「辨別」,但不能「分隔」開來。其次,要接受社會並不可能用「登山寶訓」的教訓來治理,因為這治理的條件是聖靈的運行,是要先有基督的新生命。雖然每個人都應該聽從上帝的話,但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或可以聽從上帝的話。善是可以由聖靈所統管,但惡一定要由寶劍來轄制。正如保羅說:「作官的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1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