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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基督十架的見證人

門徒領受大使命要在萬民中成為主的見證人(徒1:8),他們見證耶穌是基督,是神為世人所預備的救主,並以耶穌從死裡復活為可信的憑證(徒3:15;5:32;17:32)。見證人在法律上的要求要親自在場,要親眼見到,而我們不是當時的門徒,我們如何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人?耶穌基督的見證人是以生命見證基督的話是可信的(啟11:3),且使人看見這生命是一個勝過罪與死的生命,因此,這樣的見證人也翻譯做殉道者(啟2:13;17:6)。我們可以見證基督,正如聖經記載過去許多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來12:1)他們以生命見證神的話是可信的。也就是說,他們以生命走十架道路來見證基督─神的應許是可信的,基督的救恩是可信的。

參與地極的宣教

主耶穌要門徒傳福音直到地極,到最遙遠、終點之處,也就是充滿最大變數和挑戰的地方。我們除了思想怎樣做本地同文化、類文化或異文化的宣教事工,也要參與到異地異文化的宣教。異文化宣教的參與需要禱告、經費、人力等支援,我們都可以為這宣教禱告,也可以在經費上奉獻。這二樣是每一個弟兄姊妹都可以直接參與的,不需要動身前往,只要肯用心的付出、平時瞭解和關心即可。但我們也不將自己限制在現在的景況,要思考上帝是否也要我們成為異地百姓們的祝福。

天路客的第一步

    我們是一群「放下個樣的重擔,脫去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面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1-2),是一群奔向天國榮耀的天路客。我們生命的方向與世人是不一樣的,而這方向是我們選擇與堅持而來的。我們常常不能選擇所喜歡、中意的環境,但我們卻可以決定在環境中有不一樣的「心」的方向,也就是心志。我們也不需要刻意營造什麼屬靈爭戰的環境,在世上就是在屬靈爭戰的環境中,因為我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屬靈的惡魔爭戰。(弗6:12)

成為「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的宣教士

當門徒在耶路撒冷領受聖靈的洗,得著聖靈的能力,開始在耶路撒冷作見證。一切看來都非常令人興奮,有一天三千人信主,也有一天五千人信主。雖然有祭司們和官長的逼迫,但有神蹟隨著他們,信徒也同心合一的聚會,更在生活中連結。教會在逼迫與動盪中開始增長,但使徒們和信徒們信心仍然堅定倚靠主。當司提反被殺,教會大受逼迫,門徒被迫往外分散猶太各處,甚至也到撒馬利亞,而福音卻因此向外傳開來。門徒的福音事工從被動轉為主動,也就是等人來再傳講變為主動出去告訴他們。門徒執行了福音使命的第一方針,在耶路撒冷傳揚,但聖靈藉著逼迫讓他們開始走下一步,「往猶太全地、撒瑪利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