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 Translate by google.

奉獻袋上的名稱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我們的奉獻袋上面有各樣奉獻項目,這些項目由來已久,一般也很少再做解釋,因而每個人按著自己的認知作奉獻項目的勾選。這些奉獻項目基本都是獨立的,它們的主要意義和區別如下:

  ~主日奉獻:是主日朝見神時的奉獻,其意義為每次主日來朝見神時,不可空手朝見,源自於申命記16: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十一奉獻:最早出現在創世記亞伯拉罕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之後律法規定是一個統稱,包含頭生的及以色列人所有的十分之一要歸神,再加上每三年要再多取出十分之一給社會中有需要的人等(利27:26-33;申26:12)。這樣奉獻的目的是「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14:23)除了希望信徒學習敬畏神,主耶穌也說:「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路11:42)十一奉獻也是操練信靠神而蒙神賜福,神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建堂奉獻:特別為建堂需要的奉獻。

 ~感恩奉獻:有感恩的事項所作特別的奉獻。

 ~指定奉獻:為某一個個人或家庭有特別之需要所作之奉獻。

 ~差傳奉獻:為宣教士或宣教事工之奉獻。

 ~其他:以尚未指明的項目所作之奉獻。

    這些奉獻主要是參考舊約在奉獻的上的操練,不是用奉獻來換祝福,而是藉以幫助信徒在奉獻上學習敬畏神和倚靠神,因此必須要甘心樂意:「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也要以信心為之,因為主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並且:「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林後9:8)

    新約期許我們的是全人的奉獻,也就是完全的奉獻:「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也是完全為主而活,因為主為我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金錢奉獻不僅是全人奉獻的一個操練,更可貴的是,奉獻使我們得以在基督裡感受到合一,這樣我們可以一起經歷神,將感謝榮耀歸與神(林後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