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著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第八章,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當主耶穌宣告之後,法利賽人自認為是猶太人的師傅,是為瞎子領路的人,不承認自己在黑暗中。這是世人以為有比別人高的智能、有好的表現、有貢獻、有幫助人等等都是光,但這些都不是生命之光。生命之光是要勝過生命中的黑暗,也就是勝過黑暗的權勢。在真光之中是有真自由,不作罪的奴僕的人(約8:32)。而這自由是主耶穌給予的,祂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主耶穌接下來告訴猶太人,世人都活在黑暗中,是都在罪的權勢之下,並且在第九章以生來是瞎眼的為例子,表明世人都是如此(約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