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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著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第八章,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當主耶穌宣告之後,法利賽人自認為是猶太人的師傅,是為瞎子領路的人,不承認自己在黑暗中。這是世人以為有比別人高的智能、有好的表現、有貢獻、有幫助人等等都是光,但這些都不是生命之光。生命之光是要勝過生命中的黑暗,也就是勝過黑暗的權勢。在真光之中是有真自由,不作罪的奴僕的人(約8:32)。而這自由是主耶穌給予的,祂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主耶穌接下來告訴猶太人,世人都活在黑暗中,是都在罪的權勢之下,並且在第九章以生來是瞎眼的為例子,表明世人都是如此(約9:41)。

新的開始

又到新的學期開始的日子,有人被迫要早起,有人要接送孩子上學,也有的要進入新的學校,有人提早預備,但也有人輕鬆以對。新的開始雖有一些未知,也給予我們美好的期待,或者是有憂心、掛慮,但卻可以是一個不一樣的心來面對,因為我們是屬主的人。或許我們不是學生,也沒有孩子在上學,但我們的心都可以有新的開始!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最為黑暗的一刻是耶路撒冷被巴比倫人攻破,聖殿被焚燒。當時耶利米先知寫了哀歌,其中他坦承說道:「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哀3:20)但緊接著說:「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哀3:21)

揀選、蒙召與事奉

 揀選、蒙召與事奉,這三樣屬靈的事情在每一位屬神的人生命中都是要緊的功課,是要用心去體會和領受的。首先是揀選與應許,明顯的例子是雅各的一生。雅各在母腹中時,神告訴他的母親利百加,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神已經非常清楚的表明祂的揀選,但利百加還是不放心,處處要幫雅各奪得長子的名分,也就是得著應許。利百加、雅各信不過神的結果導致兄弟鬩牆,家庭破散。當人眼目看著環境不如人意,如同雅各生來不是長子,而信不過神的揀選,想要倚靠自己來達成神的旨意,只有面對神的管教。雖然環境看來好像與揀選不相稱,但我們不用自己的想法作認定,仍然要單純倚靠神的信實!

真假先知之辨

在耶利米書第32章中有一段經文非常特別,是上帝要先知耶利米去責備其他的先知,還有祭司。首先是責備他們的生命不聖潔,沒有將自己分別為聖,所做的和所追求的與其他宗教人士沒有什麼分別。這樣的責備是容易明白的,因為作為神百姓的領袖和話語的出口,當然要謹慎自守、品行端正。不僅要成為眾人的榜樣,也是要引導眾人祭拜神,不僅是領袖,更是眾人的僕人,並且要受更重的審判,也就是更高的要求(雅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