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看見什麼
有一記者訪問已故斯托得牧師,問他:「你對西方的教會的擔心是甚麼?」他說:「我對所有教會的擔心是我們不像我們所說的那樣。我們大肆宣揚基督,但是在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中間有一個很大的鴻溝。」我們身邊的人看見什麼?主耶穌在講論登山寶訓時,強調教訓是要活出來的,是世人看得見,也能照亮人的。主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
什麼樣的好行為能使未信主的人得以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呢?這好行為是否就是一般的行善、做善事呢?在登山寶訓主也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6:1)顯然這二樣是不太一樣的。行善、做善事是行人以為正直、仁慈的事,例如對人的施捨,確實是有益於人,也能博得人的掌聲,但看見的人會歸榮耀於我們而不會歸給神!這一類的事本來就是我們當行的,也應當行在暗中,也就是不是為了行給人看的(太6:2-4)。
從馬太福音五章14-16節的上下文看來,這好行為指的是回應主和福音而做的行為,是寶訓所教訓的,亦是主所成全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的行為,也就是道成肉身的主所成全的歸於我們的恩典,使我們得以效法祂所活出來的行為。這是真正稱耶穌是主的人所當活出來的,也是藉著聖靈的幫助得以信靠耶穌基督所活出來的(太7:17-24)。當我們活在信心的道路上,人方得以看見,不是我們的本事、才能、甚至歸之於運氣,而實在是上帝的恩典時,他們才會將榮耀歸與我們在天上的父。實話說來,這樣的情境是人以為我們過不去的情境,正是我們為主受苦難、逼迫、委屈、難受的情境,也是我們避之唯恐不及的。
當我們稱耶穌為主時,他們有看見這個事實嗎?當我們傳講福音時,他們看見我們活得與福音相稱嗎?我們是基督徒,他們有看見我們活得像耶穌嗎?若言行不一致,我們所宣稱的便是枉然!我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建造的工程,是看得見的城,也是神點給世人的光,要使人看見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遠處的人不能知道我們的真相,但那些長期在我們身邊的人,他們倒是看得很非常清楚。願主光照我們、引導我們的心領會神的愛和體會基督的忍耐,得以使人看見,歸榮耀與神(帖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