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著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第八章,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當主耶穌宣告之後,法利賽人自認為是猶太人的師傅,是為瞎子領路的人,不承認自己在黑暗中。這是世人以為有比別人高的智能、有好的表現、有貢獻、有幫助人等等都是光,但這些都不是生命之光。生命之光是要勝過生命中的黑暗,也就是勝過黑暗的權勢。在真光之中是有真自由,不作罪的奴僕的人(約8:32)。而這自由是主耶穌給予的,祂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主耶穌接下來告訴猶太人,世人都活在黑暗中,是都在罪的權勢之下,並且在第九章以生來是瞎眼的為例子,表明世人都是如此(約9:41)。
這生命的真自由一方面是不再受罪的轄制,另一方面是可以真自由的跟隨耶穌,這是約翰福音第十章告訴我們的。以色列人跟隨摩西的帶領出埃及,但卻不能進迦南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跟隨的自由,在一路上仍然不斷的忤逆神,他們仍然受老我的綑綁。而我們卻是可以放心的跟隨耶穌,蒙祂帶領,進入榮耀中,因為主耶穌是好牧人,而我們是祂的羊,祂願意為我們捨命。因此,這生命之光不僅使人得自由,並且使人得著更豐盛的生命(約10:11-12,27)。
世人所謂的光為何不是真正生命之光呢?因為世人得著的是暫時的、今生的,是會朽壞、衰殘的榮耀,而主耶穌所成就而賞給我們的是勝過罪與死的生命,是真正永遠榮耀的生命。要明白這真理,在第十一章,約翰用拉撒路死而復活來見證主耶穌的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26)
跟從耶穌得著生命之光是藉著信,而這「信」並非以自己為中心的信,不是那種信了耶穌還是繼續過自己的生活。接著在第十二章告訴我們,這信首先要一直有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約12:7),然後願意為主捨下,如同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約12:24-26)。所以,最後,主耶穌呼召說:「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12:36)讓我們明白真正的信耶穌是信從耶穌,是信而跟從耶穌,得著生命之光,活在光中,成為光明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