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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自己的信仰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當有人問我的宗教信仰時,若是寒暄式的對話,我通常簡單的回答我是基督徒。若對方進一步的問我,為何是基督徒而不回答是基督教時,我會先肯定他的用心,然後進一步的表明我的信仰。若他更有興趣瞭解我為何會成為基督徒,我就可以作信主的見證。

世人將和諧的家庭與社會、彼此善待、活得快樂、提升每個人的自我形象等期待投射到宗教信仰。因此,當我們回答世人我們是信基督教時,一般人會以為我們只是信一個被認同好的宗教,是勸人為善,因為神愛世人;也講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為好人可以上天堂,壞人要受審判;也是會有靈驗的上帝,因為基督徒常做禱告蒙應允的見證等等。他們會這樣想,因為世人希望的是有一位有需要時可以幫助他的神,不是會打擾他的神。世人想要有愛的神,但並不懼怕審判的神,因為多數人都認為自己還好,沒有什麼大罪過。如果你的信仰還停留在世人這樣的思維,那就要重新檢視聖經是怎麼說的!

有些人會對教會有些認識,而提出一些質疑,例如,基督徒吃飯前會先禱告,或是要奉獻十分之一等。這是一般人認為信一個宗教必然會有宗教規條要遵守,譬如有些宗教信仰不可以吃葷,或是某些特定日子要拜拜等,進而聯想到基督教也是一樣。我也遇過一些人因為十一奉獻而不敢接觸基督的信仰。當他們提及這些基督徒的作為時,我們是否能給他們清楚的解答,或是自己也不明白呢?如果我們對信仰的認知只是停留在「規條」–這個可以,那個不可以等等的「規範」,那麼,我們和耶穌時代的以色列人沒有太多分別,還是走「律法」的路,而不是「信心」的路。

如果我們在真理上沒有用心的學習、理解,也在自己的思念中認同聖經說的「為什麼」,我們會與世人的認知沒有太多區別。也就是說,若我們只是知道我信上帝、耶穌、聖靈,而不明白我「為什麼」信,這樣我們還只是停在自以為的信。如果我們只是照著規條參與教會生活,我們必然會乏力、無趣,甚至像以色列人在外表尊敬神,心卻遠離神。其實,聖經充滿人與神「較力」的事件:是要相信自己還是相信神?是要聽從世界還是神?是要照著環境走還是神的話行等等。

因此,我們的信仰是經由「自我的爭戰」–聖靈與情慾相爭、新人與舊人相爭而體會與經歷的。透過這些靈裡的掙扎與聖靈的引導,使我們認識聖經說的「為什麼」,認識所當信的是誰,為什麼「只有祂是」。求主幫助我們藉著聖靈得以在真道上實實在在的認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