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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虔人的勇氣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我們稱一種人很有野心,而稱另一種人很有雄心,這二者所共通的是都有遠大的抱負或自我期許,而所區別的在於前者是以自己為前提做考量,或是利益、權力、名聲,而後者是為社會或是國家,是為著全體的利益做著想。強烈擁有這樣心志的人,無論是為自己或是為大眾,總是展現積極的勇氣、肯努力和付代價。而我們基督徒是否也當有遠大的抱負和自我期許呢?或許有人以為我們要謙卑,要捨己,不要屬世界,也不要貪愛世界,不要受世人眼目所追求的綑綁,免得我們自高、自大。對世界有這樣的心志是正確的,然而,只是這樣並不完全,因為主耶穌咐我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這以「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的抱負和自我期許不夠遠大嗎?這出於天父的旨意也是主耶穌的自我期許,是敬虔人當有的心志!而回應這心志,並非是我們的本事或知識的多寡,正是我們屬靈的勇氣!有這樣勇氣的人,也就是靈裡有力量的人,聖經稱之為剛強壯膽的人。什麼樣的人有這樣的勇氣呢?或許有人以為聖經的知識要夠充足,或是經歷要夠充分,或是藉著這樣操練,或是那樣操練,或是向聖靈求恩賜等等,但都不是!事實是,我們都可以有這樣的勇氣,因為這勇氣並非是個人擁有的,乃是出自於於神的應許,也就是神的話!

    當我們以神的話為本、為根基、為事實、為證據時,也就是以神的話為必然時,我們就有這屬靈的勇氣!我們都只是瓦器,但神的話在我們的心版上,我們都可以擁有這樣的勇氣,保羅直接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4:7)因此,我們不被環境困住、不因結果失望、不受逼迫喪膽,反而可以憑信心,不憑眼見,因為屬靈的勇氣由內而發。保羅說:「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5:8-9)

    讓我們靈修、讀經、禱告、聚會等,總是可以順服聖靈、信入主的話,使主的話刻在心版上!求主幫助我們,信祂的話為必然,就如同飲食一般,可以將食物拿在手上,放入口中,實實在在的領受(約6:35)。這樣的領受必然在我們的靈裡顯出那勇氣,那靈裡的能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