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再思(七)──注目基督
主耶穌時代以色列人的信仰失敗,不在於他們對律法的違背或對神的熱心不足,而在於走律法之路、立自己的義,反而失去從信心而來的義。因此,聖經說:「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來7:18-19)這句話極其寶貴。信仰的核心,不再是我們能做什麼,而是我們能否「靠著祂」來到神面前。我們今日若仍停留在外在形式、宗教習慣,卻沒有真實進入與神的關係,那就仍然活在舊約的影兒裡,而未進入基督所成就的實際。
希伯來書第七章進一步指出,這位新祭司帶來「更美之約」。祂的職分不是沒有根據,而是神親自起誓所立的。神曾向亞伯拉罕起誓,如今又向基督起誓,說:「你是永遠為祭司。」基督不僅是救恩的成全者,更是約的中保(來7:22)。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不再建立在人的表現上,而是建立在基督的工作上。祂不僅為我們成就救恩,也在我們裡面繼續成全,使我們能活出神所喜悅的生命。
因此,聖經宣告:「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來7:25)這「到底」不僅指時間上的永遠,也指程度上的完全。祂能赦免我們的過去,也能托住我們的現在,並且保守我們直到將來得榮耀。祂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祂「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換句話說,我們的得救,不只是一次的決定,而是一個持續被主保守、被主代求的過程。這是從「外在制度」轉向「內在生命」,從「反覆儀式」轉向「一次成全」。
這對我們是極大的安慰,也是極深的提醒。安慰在於:我們的盼望不在自己,而在這位永遠活著的主;提醒在於:我們不可輕忽這恩典,以為可以隨意而活。正如第六章所說,恩典越大,責任也越大。我們既然已經有這樣一位大祭司,就更當持定所承認的道,不再退後。最後,第七章以一個榮耀的圖畫結束:這位大祭司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祂不像舊約的祭司需要先為自己獻祭,祂乃是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救贖完全成就。律法只能設立軟弱的人,但神的起誓卻設立了祂的兒子,成為永遠完全的祭司。
我們今日的問題,往往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前進;不是沒有恩典,而是不回應。我們不要停留在嬰孩階段,也不可退後,這圖像的目的更是要將我們的眼目完全轉向基督──那位真正能帶我們進入神面前的主。因此,讓我們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基督直跑!不再只是聽道,乃是操練分辨與順服;不再只是停留在外在,而是真實進入與神的團契。因為我們的盼望已經不是地上的,而是那通入幔內的盼望;我們的依靠也不是自己,而是那位永遠活著、替我們祈求的大祭司。願主帶領我們,在這條信心的道路上,不退後、不停滯,乃是穩穩地、一步一步,被祂帶到完全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