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喜悅的祭--靈祭的起點(二)
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有三樣要緊的,首先是做有君尊的祭司。我們在基督裡已經被揀選,已經是祭司,但獻靈祭的起點,就是要正式的承接祭司的職分。正如神揀選亞倫做祭司,再吩咐摩西為他完成承接祭司的職分,這樣亞倫可以開始作祭司。我們如何預備自己承接祭司的職任?保羅說:「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我們常以為自己已經是信徒,是可以為人禱告。雅各也勸勉我們說要為受苦的人祈求、為病人禱告,也請長老為他們按手。但他又說:「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雅5:16-18)顯然我們的禱告、代求常會有問題,或說有缺乏、缺少,不是我們的性情比不上以利亞那樣的專一、堅決、毅力,而是我們的「心志」與他不一樣,因而缺少了從心志而有的能力!
施洗約翰就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 神。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1:16-17)保羅所勸勉的正是要我們先有這樣的心志,將自己獻為活祭!我要將自己從世界、自我中分別為聖,一次完全的將自己獻給神,完全的燔祭,沒有可回收的我!並且要不斷的拒絕效法這個世界,與世俗有別,更是在意心意更新而變化,使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注意!不是先知道神的旨意,而是將自己分別為聖,堅持在其中而有的認知與體會!
將自己獻為活祭,就是完全的捨己!其實,我們這個人就是神為祂自己的旨意所預備的祭物,主說:「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10:5-7)我們的一生最大的尊榮、尊貴就是成為神悅納的祭物!因此,要有信心的一次完全的將自己獻上,完全的降服,如以賽亞說:「主阿!我在這裡,請差遣我!」又如保羅說:「主阿!我當做什麼!」這樣我們成為蒙神悅納的人,蒙神喜悅的祭司,可以開始神喜悅的獻祭人生。效法主,一生回應上帝說:「主啊,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