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到神面前
作為一個父母或是傳道人、同工,我們常想對兒女、信徒的牧養是帶領他們走在信心的路上,但往那個目標去呢?是使他們有好的品德,是豐富且正確的聖經知識,或是主動積極的參與事奉,或是有好的見證、常常傳福音等等這些嗎?我想這些都是好的,雖這一切我們所認定的真是好的,卻不是信仰的目的地,而是在這信仰路上的經歷、光景。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表明自己一切的用心、努力承接福音的執事,是:「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1:28-29)
將我們的心引到神面前才是我們信仰的核心、生命的焦點。希伯來書提到信心的偉人是那些本著信到神面前的人,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11:6)人可以到神的殿,或是來到教堂,或是參與在團契中,但人的心不一定是在神的面前。以色列人用心遵行律法,或是禱告、禁食、到神的祭壇前獻祭等,就是因為罪使人與神隔絕,而藉著所獻上的牛、羊等作為來恢復與神的關係,使自己可以到神面前。但這一切若不是本於信都是徒然的,不能在神面前稱義,也就是到神面前,因為「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主耶穌為我們完成了救贖,是為我們在神面前獻上贖罪祭。我們藉著信,歸入祂的死,也與祂的活合一,在祂裡面的目的是:「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弗3:12)希伯來書勉勵我們堅持信心藉著禱告來到神的面前,因「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4-16)沒有比到神面前更重要的,更何況有們可以放心、歡喜到神面前!
我們在信仰的路上必然會有許多的艱難,也會跌跌撞撞的,甚至失腳、灰心,但要緊的不是我們恢復了、處理好了、變好了,而是醒悟過來,因信直接回到神面前,如同浪子回家!我們真的可以放心來到神的面前,因為是主耶穌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我們真的可以歡喜來到神面前,因為「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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