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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自我省察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十四章談到我們本著信心行事,雖然每個人的信心有所不同,但其中要緊的是最後一句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若我們從這一節開始思想,許多時候當我們被質疑時,我們會說自己是有信心才這樣做或堅持的,而這樣簡單的說詞好像很容易的解決難題,但這就真的符合有信心嗎?這章經文,一開始提到要接納信心軟弱的,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也就是彼此有所不一樣的看法。但這裡必然是非關罪的事,因為聖經對犯罪的事是神定規的,是明確的。我們彼此接納,本於上帝收納每一個人,也是每一個人的主,也是使人得以站立得住的主,只要每個人都是為主而持守,也是為感謝主而行。雖是這樣,但並不表示我們都可以用這些話來作為我們行為的合理藉口,因為我們一方面心裡要意見堅定,不以此為行事方便的理由,一方面我們仍然要自我省察。

    保羅強調信心而行的首要是:「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活著是為主而活,死了是為主而死。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7-8)這是信心的核心,是以基督為中心,因為是他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如何能確實的知道自己是為主而活呢?保羅的提醒是,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自己將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說明(羅14:10-12)。也就是說,我們以為自己是如何的為主而活,不是用來在人面前說的,而是將來面對主時自然將隱密事顯明,我們的心確實是如何,將無所遁形。因此,因信而行不是空口說白話,而必要是心口一致的。

    其次,因信而行也不單單在於個人而已,因為每個人所行的都會與肢體有關。這好比是一個肢體的動作,不單是這個手或腳的動作,也會連結影響到胸部、腰間等其他部位。我們要在意是否成為其他肢體的絆腳石,也不可使自己的善成為旁人的毀謗。因此,要緊的是本於愛人的道理和看中彼此得著生命的建立,神的國在乎的是公義、和平和聖靈中的喜樂。顯然地本於信而行,不僅是自己的生命得建立,也能使肢體同得建造,不只是考量自己,也是使人同得恩典。

    最後保羅提醒我們是否為自己的持守有所自責,或是有無疑心,不可過度自信。相信內住的聖靈必然光照我們,使我們敏感於罪、公義和審判,使我們自己責備自己。這些都是我們對自己以為有信心的自我省察。接著下一章,保羅以基督為我們的榜樣,也以聖經為我們的忍耐、安慰和盼望,最後以禱告結束。這就是因信而行,不只是自己的認定,更是定睛在基督,在神已經啟示的話語上,全然信靠!因此,他說: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