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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省思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當我們談到愛時,我們會給愛做分類,如:兄弟之愛、親情之愛、夫妻之愛、神的愛等等,這是以關係作理解;或是以特質、源頭作分類,如血氣肉體情慾之間的愛,或是出於神的神聖之愛。我們也知道人所有顯現的愛常常是有條件的,如,因為我們談得來、你很美、或是你的表現很好、你擁有令人羨慕的特質等,而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是甘心犧牲、捨己的愛。我們明白這一切,也都希望我們可以向人顯出從神而來的愛,而不本於自己的喜好或是私慾、情慾的誘惑,但我們又非常的不容易排除出於自己的思念!我們來思想,如何彼此相愛、如何活出神的愛?

    雖然我們可以對食物、飲食、藝術作品、或是其他世上的活動等等本於自己的意念有不同的喜好,但我們不希望對人的愛是本於自己的私慾、情慾或是喜好,而是照著神的話愛看得見的弟兄,然而,我們裡面真的是有容易相處、談得來的或不容易相處、話不投機的人,也是會有個性上相衝的人。那我們怎麼愛身旁這樣的人呢?我們可以愛與我們有極大差異、常常與我們衝突、甚至是找不出任何可以愛的條件的人嗎?思想這些問題,首要的核心是愛的出發點是本於什麼!既然不是自己的喜好,也非對方的特質、條件,那是什麼呢?

    愛是要從信心發出來的,愛要本於信心。保羅說:「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愛不是因著自己是誰,也不是自己曾經有過的,或是現在擁有的身份,而是在基督裡,有從基督而來的信心。我們愛神給我們的孩子,是因著他們是我們的孩子,是本於血緣的關係,但當他們悖逆、不聽話,有各式各樣的缺點時,我們仍然愛得下去嗎?若我們因著責任而去愛,仍然會愛得很辛苦、很無力!我們要因著在基督裡的信心去愛,正如大衛說:「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詩16:3)顯然不是照著人的意思,而是相信他們是聖民。

    大衛又說:「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16:6)這也是單單相信神給的,而非是神給的是什麼或是與人比較而得的結論。這樣的愛不受自己意念、心思的轄制,也不受限於社會、環境,是自由的,是在恩典上的,也是在聖靈裡的(加5:1、4-5)。若不本於信,我們容易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再被自己的私慾綑綁。神的愛是本於在基督裡的信心發出來的,當我們愛不下去時,要反省的是自己在基督裡的信!我們要悔改的不是對人沒有愛心,而是對神沒有信心!在基督裡的愛是自由的、是恩典的、是得勝的,求主光照我們,相信聖靈已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裡面,本於信、活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