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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的關係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我們用心查考聖經,期待能夠更認識神,明白祂的旨意,體會祂的心意。若是這樣,我們將全本聖經中神的屬性、神的旨意或心意整理在一起,那不就好了嗎?若還不夠,再加上救恩之道,也整理好,闡明如何得救。或是再加上我們所要明白、所要遵行的真道,也整理在一起,或是條列為規條,作為個人行為的檢視、自我省察等。這樣是否可以讓人更為清晰、明白真道,也避免一些不容易回答的問題,甚至是令人尷尬的問題,而在信仰的路上走得更穩呢?雖然這些都可以幫助我們,但都會使人不自覺地偏離信仰的核心焦點,或使人忽視真相,甚至失去,就如法利賽人和文士。聖經反而更多且不斷述說的是人與人的關係,與神是如何的回應、介入。

    以創世記為例,前三章講述神的創造與人的悖逆,之後談的主要是人是怎樣的生活,而神介入的部分相對篇幅是少一些。藉著雅各與家人、約瑟與家人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將他們的生命活生生的呈現出來,而這其中的真相就是他們與神的關係!也就是說,我們與人的關係是我們與神關係的實在呈現。因此,使徒約翰說:「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一4:20-21)愛神與愛弟兄是不可分的,是一體的二面,愛弟兄是愛神的實際呈現。所以,我們的人際關係呈現我們與神的關係,這是一體的二面,神都知道,但一面人看得見,另一面人看不見。

    當世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我們最先呈現在他們眼前的信仰,並非是口裡述說的福音,而是我們與他們的人際關係。無形中我們已經藉著人際關係向他們作見證。若我們只顧述說福音,而沒有在實際的人際關係中有任何的呈現,聽到的人必然用我們說的審視、審判我們。他們所見的和所聽的不一樣時,他們更有堅定的理由否定、拒絕福音。其實不是他們拒絕,反而是我們使他們更為不信。若我們顯出不再一樣的人際關係,不再是信主前的樣式,人自然看出我們有了新的生命,而非口裡向他們強調我是新造的人。

    主耶穌不斷地指責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在一切看似信仰的行為上用心,而在真正與人的關係上虧欠!而這最為重要也不可少的是,憐憫的心!憐憫是恩典的開端,是蒙恩的起頭,福音書記載主耶穌看見許多人、眾人,祂就憐憫他們(太9:36,14:14,15:36;可6:34,8:32)!彼此相愛的新命令,這命令的總歸、愛人的誡命是本於憐憫(路10:37)。求主光照我們、憐憫我們,藉著人際關係使我們認明自己生命的真相,不再是對所遭遇做仲裁、自我申冤,而是用憐憫來衡量我裡面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