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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祭司-宣教月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我們是有君尊的祭司,表明我們已得著屬天的尊貴的,得以事奉永生神。那我們是以什麼為祭物來獻給神呢?什麼是神所最喜悅的祭物呢?主耶穌是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祂以什麼為祭物呢?希伯來書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10:5-7)主耶穌照著神的旨意以自己為祭物在十字架上,這是最蒙悅納、最尊貴的祭物,也是一次永遠完全的祭,使藉著祂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0-14)!

    我們也要將藉著耶穌成為聖潔的自己當作祭物獻給神,保羅勸勉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不僅如此,保羅又說:「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羅15:15-16)我們和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人都藉著聖靈成為最美好可以蒙神悅納的祭物,而我們作為祭司要獻蒙神喜悅的祭物,就是藉著聖靈成為聖潔的人!因此,保羅稱自己為福音的祭司,獻上蒙恩得救的外邦人!

    不僅保羅是福音的祭司,我們也都是福音的祭司,因為我們都領受福音的使命,要叫人與神和好。我們以頌讚、感恩為祭,或以奉獻、恩慈為祭,都是蒙主悅納的,但最容易被放在一旁、忽略的是以領受福音的人為祭。每一個罪人悔改歸主,在天上是何等的歡喜,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15:7)又說:「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因為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15:1、31-32)我們是屬神的祭司,理當獻上神所最喜悅的祭物: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人!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這篇被稱作大祭司的禱告中,不斷的強調門徒是天父所賜給祂的人。祂為門徒禱告說:「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17:9-10)我們所獻上自己和每一位成聖的人原本就是屬神的,也是使神得榮耀的。願我們都盡福音祭司的本分,將自己獻上,也領人歸主成為聖潔獻給神,作神所喜悅的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