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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耶穌是獻上自己為祭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當門徒認耶穌為基督、為主時,主耶穌祂不是頒佈一系列的命令要求門徒去做,而是邀請門徒跟隨祂。祂不是要求門徒去做這個、或做那個,而是邀請他們來效法祂自己。我們效法主耶穌,最重要的是以基督的心為心,效法祂的捨己(腓2:5-8)。我們或許會以為這捨己和一般的宗教信仰或是美善的道德、品格追求一樣,但基督的捨己和世人的捨己是迥然不同的。我們要清楚的認知和分辨,否則我們會捨的常發怨言、抱怨連連、苦不堪言,而非擔子輕省、軛容易負、得安息、享安息(太11:28-30)。

    首先,我們要思想─捨己是捨自己給了誰?一般人的捨己是給人,例如,母親為兒女的付出,犧牲追求自己所喜好的,奉獻上自己的歲月陪伴兒女。這樣的捨己,若是兒女有所回饋、感激,我們也會心滿意足,以為自己的努力沒有白費。如果對方沒有絲毫的回應或感受,甚至是不領情,那麼我們的心會深深的受傷,裡面充滿負面的意念!這樣的思維操之在人,受限於人的有限,甚至是自私。但我們捨己是給神,保羅說:「所以,我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5:1-2)

    我們的捨己不單單是給人,更是將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以上述的例子來說,從人看來母親捨己也是將自己給了兒女,但她若是將自己當作神喜悅的祭物獻給神,這樣她所期待不在兒女身上,而是神。她所行的為了得神的喜悅,所仰賴的是神為她成就她手所做的工,而非自己的兒女與別人的孩子做比較。她的盼望由神為她成就,而非本於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她的獎賞是由神認定,而非世人的眼光、價值。她不需要自卑,也不至於自高,因她相信神悅納她是因她相信神的話、神的應許,就照著神的話而行。

    我們都可以將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神也一定悅納我們,因我們都是神自己傑出的作品,是在基督裡做成的(弗2:10)。我們都應當這樣的捨己獻上,因為這是相信天父憐憫我和主耶穌愛我、為我捨己理所當然的回應(羅12:1-2)。我們都可以,也理當如此獻上為祭,這就是我們從耶穌基督所領受的信心。這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唯一的道路,是生命操練、試煉、建造之路,也是遵行神的旨意那唯一的道路。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但願賜忍耐安慰的 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 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帖後3:5;羅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