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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實在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以色列人在信仰的道路上與其他民族有非常不一樣的經歷,他們是以整個民族來經歷神,且所走過的路徑與時間可以說是比其他民族更為多樣、深刻與長久。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是何等的密切,而上帝向他們所做自我的表達,更像親密的夫妻,或像嚴厲的父親、慈愛的母親,是何等的直率、坦白、掏心挖肺。同樣地,主耶穌也是正樣呼喚著門徒,一開始呼召他們來跟從,然後他們與祂同住、同行。祂看他們正如同天父看祂一般,祂待他們也是一樣,全然的將自己所有的給了他們。祂真的與門徒同活!

    當主耶穌升天之後,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第一章說:「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那麼我們是怎樣確認主與我們相交,也就是與主同在、同活呢?首先約翰說,我們是在光明中活著,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活在光明中,是指我們所做、所為並不用向人隱藏,沒有見不得人的,更要緊的是沒有見不得神的!這並不是說我們所做的都是正確無誤,而是總在罪得赦免的心之下,以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行事為人。

    其次,主與我們同在、同活的事實是,我們活在悔改的心之下。我們不可以為自己是無罪的,否則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乍聽之下好像與前面的論述相矛盾,我們不是已經罪得赦免了嗎?為何還不能認為自己無罪?這是強調悔改的心,因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上帝不是因為慈愛而將有罪看成無罪,而是將我們的罪歸在耶穌身上,這是祂的承諾和公義。若不存著悔改的心,我們很快又會離開真理!

    主與我們同在、同活的第三個事實是我們在與真道的光中不斷的認罪、悔改、倚靠耶穌基督,經歷天父的憐憫和慈愛。這是不斷的對付老我,不僅順服主,也彼此順服;不僅愛主、愛神,也彼此相愛。因此,信仰的實在不僅僅是出埃及、過紅海,而是四十年在曠野每天的與主同行。在神的面前也不是比誰經歷的神蹟多,而是誰領受的憐憫深,主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7:47)我再說,信仰的真實是活在主的憐憫中,這是唯一的,也是不能取代的!求主幫助我們,光照我們的心,救恩是「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1: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