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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基督十架的見證人

作者 李四海牧師 on . Posted in 牧者的話

門徒領受大使命要在萬民中成為主的見證人(徒1:8),他們見證耶穌是基督,是神為世人所預備的救主,並以耶穌從死裡復活為可信的憑證(徒3:15;5:32;17:32)。見證人在法律上的要求要親自在場,要親眼見到,而我們不是當時的門徒,我們如何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人?耶穌基督的見證人是以生命見證基督的話是可信的(啟11:3),且使人看見這生命是一個勝過罪與死的生命,因此,這樣的見證人也翻譯做殉道者(啟2:13;17:6)。我們可以見證基督,正如聖經記載過去許多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來12:1)他們以生命見證神的話是可信的。也就是說,他們以生命走十架道路來見證基督─神的應許是可信的,基督的救恩是可信的。

    我們要以生命作見證,要盡我們的全心、全意、全力來生活、工作、事奉,但不是以我們的本事、能力作的,因為世人也可以有這樣盡心、盡力的生命,甚至比我們做得好。我們與世人在生命上有三樣不一樣的,首先是聖靈的工作。個人之生命與教會要有明顯聖靈的同在與作為,有聖靈的能力、恩賜的運行和聖靈的果子。正如彼得從漁夫變成一位大有能力的講道者,從被人小看的小民,變成大有作為的使徒,正是因為聖靈與他們同在。

    其次,我們的生命是遵照真道而活。真道與世人所視為美好、智慧的話語、道理是不一樣的,甚至是以色列人讀聖經所得著的也只是真道表面的知識,而我們是以「信心」遵行真道。在世人看來「道」頗為類似,甚至可以講一樣的道,但我們用信心領受、遵行時,真道帶來生命的豐盛、滿足與自由、永生的盼望與應許,而不是規矩、規範、準則之下的侷限。也就是說,我們歡喜領受與享受神的話,倚靠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而非自己辛苦的遵行、努力的持守。

    最後,我們也同樣地付上生命的代價,但與世人在道德、宗教上的付出是不一樣的,因為我們是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是背著十架跟隨主,是與祂一同受苦,是主耶穌使我們可以在祂的裡面活出祂的生命來。我們是鹽又是光,是見證與顯明生命之道,使人從我們身上認識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道。所以,要成為時代的見證人,我們要柔和自己順服聖靈的引導,以信心領受和遵行神的話,以愛回應主與祂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