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一天到四十年
最近的空中主日學我和大家分享申命記,這是摩西離世之前一週所說傳講的信息。摩西一開始將時間拉回到四十年前,也就是他們離開埃及的日子。當時他們來到西奈山,領受神的誡命、例律、典章並與神立約。此時前往應許之地只要十一天的路程,但以色列人卻在探子回來之後毫無信心、大發怨言,甚至要殺死摩西、重立領袖。因此,神的憤怒臨到他們,這一群出埃及二十歲以上的男人,除了迦勒、約書亞都要死在曠野。他們雖然認錯了,也願意上去爭戰,但這樣自以為是的作為又再度得罪神,因為神已經不應允了。他們不聽,結果大大的戰敗(民12-14)!
神為何大發烈怒呢?在打發探子前往迦南地之前,這一群人已經經歷了出埃及、過紅海等奇妙作為。神也多次管教他們,在他備拉(意思是焚燒)他們發怨言,神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在瑪撒(意思是試探)沒有水,神使磐石出水。在基博羅.哈他瓦(意思是貪慾之人的墳墓)沒有肉吃,神也供應他們。神按時降下嗎哪,也用雲柱、火柱帶領他們,然而,這一切都沒有使他們敬畏神,聽從神的話,成為聖潔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當然神也可以繼續施行神蹟,帶領他們直接進迦南,但這對他們沒有任何生命上的建造、實質的益處!
神蹟可以改變環境、醫治疾病、趕出污鬼,但卻無法改變世人悖逆、頑梗的心,除非我們在神蹟中看見自己的罪,如彼得經歷水深之處後,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神蹟不能改變我們的石心,不能治死我們的肉體,除非我們蒙主光照,看見自己的本相,仆倒在地、向主降服(徒9:5)。摩西說他們是硬著頸項、常常悖逆耶和華的百姓(申9:13、24)。我們也是一樣,神蹟使我們認識神的大能,曠野卻顯出我們的本相。曠野使我們知道我們全然是一個罪人,我們唯獨需要的是神的憐憫、耶穌基督的救贖(羅11:30-32)!
聖經這樣明確地告訴我們,救贖生命的歷程不是十一天,而是要四十年,也就是一輩子的屬靈與屬肉體的爭戰。無論是出埃及或是進入應許之地,或是曾經有過的神蹟、可誇的見證、甚或是奉獻和心志,當興奮感、成就感在面對大而可畏的曠野迅速消散之後,人裡面的真實─煩躁、驚懼、不安、抱怨等,也不再隱藏,一再地顯出軟弱,甚至頑梗和被逆。我們信仰的核心是本於父神的憐憫,基督的大愛,聖靈的感動,是主耶穌在我們裡面活著,使我們得以跟隨祂。求主幫助我們不斷地回轉歸向那憐憫我們的父神!定睛在為我們受鞭傷、受刑罰的基督和祂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