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得救與洗禮

作者 許榮森牧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感謝主!上個主日下午,在復活節期,教會舉行了洗禮和堅振禮,有12位的弟兄姐妹在其中,領受神的恩典重生得救,成為神家中的一份子。這讓我想到在過去9年多的全職事奉中,會友常常問我的一個神學問題──「牧師,我所愛的親人有沒有得救?」這些會友在離世前,可能是在匆忙中接受洗禮,不確定是否真實的相信耶穌基督;有的曾決志要信主卻沒有受洗;有的來不及接受洗禮,但曾常常聽聞福音、禱告。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基督信仰對於得救的必備條件為何?我想有一個必要條件是大家都不會質疑的就是「信」。這個「信」指的不是人的信心,是上帝透過祂的道(話)所賜下的。因此,嬰兒可以接受洗禮並且重生得救,因為神可以將信心賜在嬰孩的裏頭,雖然他還無法自己表達;這是神的工作,不受年齡限制(路1:44)。而信心在洗禮中扮演了一個器皿的角色,使我們得以承接神在洗禮中賜下的恩典,就是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和神一切的豐盛,是極貴重的禮物。

接下來,我們來看洗禮的必要性。洗禮是耶穌基督設立的,是祂的命令,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為門徒施洗(太28:19)。在聖經中也教導我們,重生得救是要透過水和聖靈的洗(多3:5;約3:5;彼前3:21),因此,洗禮是神賜下恩典的管道,使人得以有分於基督成就的救贖恩典,重生得救。洗禮的有效性與信心無關,而是來自於神的道與神的工作;無論受洗者是否相信,神都透過洗禮賜下寶貴的恩典。而信心則是領受救恩的必要條件,前面有說過,信心好像一個容器,把神恩典的禮物存留在我們身上,這個恩典使我們勝過罪的捆綁。路德更強調神透過洗禮賜下的恩典是一生有效的,接受過洗禮的人,只要在信心與基督連結,透過洗禮賜下的救贖恩典就再次彰顯,使人重生(林後5:17)。

因此,洗禮就成為重生得救正常且必要的過程,而信心則是必要條件。然而,有信心卻沒有機會接受洗禮就不能得救了嗎?固然,如果一個人說他相信但是卻不願接受洗禮,這個信值得懷疑,因為,故意拒絕洗禮是對聖洗禮的藐視,實際上是在拒絕上帝的道,這種「不信」的心態會導致失落,自然不能得救。但是,洗禮雖為必要,但在神學上被定義為常規必要性 (Ordinary Necessity),而並不是絕對必要性(Absolutely Necessary)。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是必要的,但也有特殊情況;還記得在耶穌十字架旁的強盜嗎?他沒有經過洗禮卻得到救恩的應許(路23:43);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固然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但是被定罪的不是未受洗的,而是不信的。神的恩典不會被限制,對於無法透過神所設立的一般管道得著恩典的信徒,神仍然能在管道之外施行拯救。

重生得救的關鍵在「信」,而「信」來自於對「神的道」的順服,耶穌說:……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的麼(路18:8))?你有「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