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貌和敬畏神
前陣子我們全家回美國一趟。對於已經在台灣生活進入第六年的我,面對原本熟悉的文化反而有些reverse culture shock(逆文化衝擊)。我的老家田納西州位於美國的南方「聖經帶」(Bible Belt)上,基督信仰的氛圍十分濃厚,當地人很大的比例是基督徒。或許也因為這樣,人和人的相處更顯得溫和有禮,甚至親切熱情。就在我們短短兩個禮拜的停留中,得到包括一間印度餐館、連鎖的Olive Garden、Buffalo Wild Wings、甚至麥當勞額外的食物餽贈,也在美國國內轉機的旅途中和一位基督徒女士相談甚歡。
當我再一次踏上了台灣的土地,正巧有個JC的學生跟我說他的父母特別看重「禮貌」。對他來說這樣的「家教」卻無形地壓抑著他,彷彿不經意間就可能淪為「失禮」甚至「無禮」。我不禁暗自思想:到底哪邊才是「禮儀之邦」呢?「禮貌」和我們的信仰的關係究竟為何?
至少聖經中的聖徒不總是很有禮貌。例如向上帝生氣的先知約拿、對上帝賭氣的先知以利亞、在萬分痛苦中哀怨的約伯,更不用說詩人大衛筆下的哀歌,向神發出的怨懟:「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詩篇10:1)「耶和華啊,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詩篇13:1)「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為什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詩篇22:1)約拿、約伯、以利亞、大衛……和這些在神面前的大放厥詞算不算是僭越或是無禮呢?
我想我能這麼說:相較於「禮貌」,我們的神更希望我們愛祂、信靠祂。禮貌可能來自真實的尊敬,也可能來自表面的偽裝;禮貌可能創造和諧的社會關係,也可能製造出拘謹和距離。相反的,愛神和愛人不只是「禮貌」,因為「愛人不可虛假」(羅12:9),聖經中的聖徒將他們的掙扎和情緒很真實地帶到上帝,反映出他們相信神能夠拯救。「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這些聖徒相信神是憐憫和接納的神,因為他們的罪被赦免了,他們才能夠「愛神」。最後,「愛既完全就把懼怕挪去」(約壹4:18)。舊約聖經中「敬畏」(יִרְאַת)指的可以是「害怕」,害怕使人遠離和逃跑,也可以是「被驚豔」(amazed),就像人見到大自然的波瀾壯闊就心向神往。我們對神的順服來自於信心,我們對神的「敬畏」來自渴望,而不是恐懼(雅2:19)。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我很幸運無論在台灣或在美國都遇到最友善的人們,但我更盼望因著耶穌,「禮貌」不再只是外表的樣子,更是裡面對神的信心,對人的愛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