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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約~一生一世的委身

作者 許榮森牧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在教會的婚禮中,常常看到新郎新娘兩位主角,相互的訴說對婚姻和對方的誓言;而牧師也在證婚的環節中,引導雙方在主前立下彼此委身的盟約。兩位主角在喜悅的氣氛下,豪爽的回應「我願意」;我願意?!在那個當下,在一旁觀禮的我心裏總是會有一個聲音,他們真知道他們在願意什麼嗎?因為在基督信仰中,婚姻之約不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契約,而是一個在神面前立下的神聖盟約。「盟約」(Covenant),意味著不是基於利益交換,而是出於彼此的委身與神面前的應許。這盟約包含了忠誠、彼此扶持、合一與愛。因此,耶穌在馬太福音19章強調,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說明婚姻之約的莊重性,不應因一時衝突或困難就被撕裂,而是一生一世的彼此委身在夫妻的關係中。

    但是在現今的世代中,離婚率如此之高,在教會中的夫妻亦多有離異的,或雖然沒有簽字離婚,但雙方的關係如同水火,完全沒有合一與愛的關係,只是在壓抑中沒有盼望。因為,我們實在不真的明白在主前所立婚姻盟約的意義。在基督信仰中,夫妻的關係象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丈夫要以基督愛教會的方式來愛妻子,妻子要以教會順服基督的方式來尊重丈夫。這不只是倫理教導,更是屬靈奧秘,婚姻的盟約如同神與我們的盟約。

    夫妻關係與磨合,是我們與神關係的一種學習。神對盟約的委身是信實不變的,而我們在夫妻的關係中,卻不常是如此;因此,這種學習是更加不容易。我們常常悖逆神,但每當我們悔改尋求神時,神總是在那裡,這是神對約的委身;但在夫妻之間卻不是如此,每當在張力、衝突中,就忘記對委身於這份關係的承諾,恣意的發洩情緒、報復,甚至說出摧毀關係的言語;夫妻間長久累積下來的仇怨,使得關係不但無法修復,也談不上對盟約的委身了。因為,我們對於委身於彼此的態度,是建立在條件上的,是一種利益的交換;當自己覺得對方不符合期待,就不能委身在其中了。盟約不同於契約,對盟約的委身不建立在對方的回應上,而是在約的本身,只要盟約沒有廢去,就必須委身持守在當中。

    如果夫妻間不只是以情感來維繫婚姻,而是願意建立在彼此委身與對神忠誠的根基之上,將直接影響夫妻關係的穩固與深度。這樣的委身首先會帶來安全感,使雙方知道,對方不會輕易放手。這份安全感讓夫妻能坦然表達真實的自己,而不必害怕被拋棄。其次,這種委身塑造愛的深度,基督對教會的愛是犧牲的、堅定的、永不離棄的。當夫妻以這種態度看待婚姻,愛就不再只是感覺,而是行動。夫妻願意在平凡生活中持續地犧牲、忍耐、接納與饒恕,這使愛隨時間更加深厚,而非因歲月而消磨。至終,這樣的委身使得夫妻間更加親蜜並且帶出合一的見證

甚願在夫妻關係中的弟兄姐妹,不論景況如何,讓我們一同來學習,委身持守婚姻的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