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代價
路加福音第七章記載,有一位法利賽人西門請耶穌到他家裡,和他一同坐席吃飯。有人請耶穌吃飯並不希奇,希奇的是這竟然是一位法利賽人;在福音書大部分的段落中,他們不斷地質疑耶穌、試探耶穌,對福音採取抵擋不信的態度,因此即使西門稱耶穌為「夫子」(路7:40),他的動機仍然格外耐人尋味。不過,這段故事最著名的並不是西門,而是宴席上的一位不速之客:一位拿著香膏的女子,她用眼淚濕了耶穌的腳、用頭髮擦乾,又用嘴親耶穌的腳、「把香膏抹上」。對於看見這一幕的主人西門,經文如此描述他心裡的想法:「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路7:39)
光從文字上我們大概很難感受到西門心裡的突兀與不快。這位所謂「罪人」的女子(可能被公認難以被稱為「正經女子」的一位,路7:37),竟然出現在一位法利賽人邀請「夫子」的正經場合;而照當時的猶太接待習俗,主人應該要用水為耶穌洗腳、用手巾擦乾、親吻以示友好真誠、用油抹頭以示禮遇尊榮,可是這位女子越俎代庖地搶先西門一步,做在耶穌身上。然而更令人尷尬的是,她每件事情好像都做得不太對:眼淚代替清水、頭髮代替手巾;異性之間不便親嘴問候,但她選擇親吻耶穌的腳、又把本應抹在頭上的香膏抹在耶穌腳上。這是她在激動情緒之下,選擇向這位赦罪之主表達的「愛」,儘管是有偏差的、可能讓人感到不太舒服的表達。
我們都需要愛,無論是愛人或被愛,可是愛的表達常常不是那麼容易:在情緒中,在原則中,在時間的擠壓中,在理解的落差或甚至誤解中,愛的傳遞常常揮棒落空,好像在更多的付出、更多的耐心、跨過更多的藩籬之後,本來就不多的愛,已經所剩無幾、殘破不全。這次兒童營有一位同工很誠實地分享,「愛人好累!」這是千真萬確的一句話,因為人的愛是極其有限的,往往是在付出、落空與疲憊當中,我們才會真實感受到,「愛」是要付上代價的。遺憾的是,對這份愛的代價,在我們還不明瞭如何付出、也不明瞭別人為我們付出了多少之中,我們已經在人生中錯過了感謝與道別。
在耶穌的眼中,無論是心裡對祂質疑的法利賽人西門、還是這位表達不太到位的女子,他們都像是背負債務的人,無論是欠五兩還是欠五十兩,他們都同樣的「無力償還」(路7:42),而當債主免了他們債務的時候,他們都成了蒙恩的人;因此,當這女子和西門都走出舒適圈,開始來認識、親近這位福音的主,他們也就踏上了信心之路—儘管他們的表達都有瑕疵。是耶穌基督豐盛的愛,賦予我們愛的能力,成全我們帶有瑕疵的愛;而當我們付不出愛的代價的時候,聖靈就把父神的愛厚厚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使我們能繼續以愛同行,也領會別人所表達的愛—那可能也是帶有瑕疵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