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與「生」
受難日與復活節剛剛過去,我們在聚會中思想耶穌的受難,並在崇拜中慶祝耶穌的復活。特別是在重視教會年節期的教會,從預苦期開始,用 四十天的時間,預備迎接復活節的到來。信徒們在這期間學習基督,祂曾在曠野禁食四十天、受試探並自我克制和完全依靠上帝。同時,信徒們透過禱告、反省、思想基督的死與復活,學習基督捨己的愛並期盼在復活節的前夕,能夠檢視自己與神的關係,悔改更新,透過心靈與行為的潔淨,真誠地歡慶主的復活。
然而,這些對信主多年的信徒來說,好像是老聲常談,習以為常的事,每年都要來一次;認罪、悔改、感恩和禱告也是在信仰中常常被提醒的。如果,我們只是行禮如儀,好像貼標語、用口號的喊一喊,那這個節期,就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過了即逝不留下什麼痕跡。因此,我想藉由歌林多後書5:14-15、17節的經文與大家一同來思想基督徒的死與生,期盼我們有些深刻的領受。經文說:基督一人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而基督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基督而活。基督的死是為了眾人的罪受十字架的刑罰,這死贖出了我們。因此,我們不必因罪再付上生命的代價;但是,我們真的不用死嗎?經文說基督替我們死,是要我們不再為自己活,意思是說過去我們習慣為自己活(以自我為中心),為某些人活(迷失自我),這都不是神的心意,是活在罪中;而神的心意是要我們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主而活,這其實就是一種死,那個在罪中的自己死去了。
但弔詭的是,為主活不是完全沒有自我,好像一個附屬品,沒有自我和自由意志,而是一個在信心中的選擇。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一個甘心樂意選擇順服主的操練。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常常會回到老我的罪中,這罪阻斷了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需要不斷的信靠神,回到與基督的關係中,支取祂救贖的恩典。所以經文的17節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當我們在信心中,相信基督,回到與基督的關係中,經文說我們的過去就已經死了,一切都被更新了,是一個全新的創造,被神改變,是新造的人。如同保羅在加2:20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剛過去這個節期中,在思想基督的死與復活之間,你有什麼領受呢?你覺察到自己有什麼地方要死去呢?並且又在那些地方自己需要調整改變呢?是自己的習慣、個性、觀念?還是在夫妻、親子、同事種種關係的互動方式?亦或是在什麼事上被得罪、需要學習饒恕別人?還是得罪了別人,要主動去尋求對方的原諒並且和好?願神光照我們、提醒我們,也願我們在信心中與基督聯合,一同經歷這死與生,成為在基督裏生命不斷更新變化,察驗神善良、純全旨意的兒女,好叫神的心意被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