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臣到父親
在約翰福音第四章,有一位大臣來見耶穌,求耶穌醫治他的兒子。這個時候,耶穌的名聲已經從加利利傳到了猶太地、撒馬利亞,再傳回了加利利,因此這位大臣—作為一位在宮中服務的、在君王身邊有職責在身的官員—理應有更多訊息管道能得知「要去找耶穌」。找則找矣,到底要不要自己前往卻是個問題,他畢竟不是個閒人,兒子又是在迦百農患病,如果不是因為兒子已經病重、「快要死了」,他大可派幾個親信前往即可。然而,當他見到耶穌、表明來意,耶穌卻說了一句讓人摸不清頭腦的話:「若不看見神蹟奇事,你們總是不信。」
大臣的請求是「請耶穌下去醫治兒子」,耶穌的回覆重點卻在「信與不信」,兩方的期待顯然有蠻大的差距。大臣可能懷疑耶穌沒搞懂他的意思,再一次說明:「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對這位身為父親的大臣來說,要從公務中抽身來找耶穌,已經很不容易,還要兩次開口請求,豈不是難上加難?沒想到,耶穌給了他一個完全出乎意料地回答:「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此時這位大臣面臨一個兩難的抉擇:是要第三次請求耶穌下去嗎?還是相信耶穌所言?如果是後者,他已經放下了「大臣」的身分,紆尊降貴地來到這裡,現在又要他相信這麼簡單一句話就離開,豈不是又對不起「父親」這個身分?
經文記載,那人—那位已經放下「大臣」身分的人—相信了耶穌的話,就回去了,發現自己的兒子活了,而且時間正是在耶穌說那句話的時間點上,於是「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約4:53)。耐人尋味的是,這一節原文的主詞從前面的「大臣、那人」轉變成「父親」:如果本來堅持耶穌要親自下去、兒子才有醫治機會的他是一位「身為父親的大臣」,那麼未見醫治神蹟就相信耶穌的他,變成一位「身為父親的信徒」;前者只著眼在如何滿足自己的期待,後者卻是以信心成全了「父親」這個身分。是那未見而信的信心,賦予他「父親」身分裡面全新的內涵,也給他兒子、他自己和他全家,開了一條生命之路。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在生活中的每個身分,我們都背負著不同的期待,有的出於環境、有時出於別人、有時則出於自己,但是當我們在這些期待中被打了死結,生命要如何往前走?感謝主,是信心讓我們仍有盼望,能看見死結之後的活路:因信耶穌而饒恕,因信耶穌而接納,因信耶穌而傾聽,因信耶穌而恩慈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