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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門徒訓練

作者 邱崇原教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聖經中有兩處記載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我們一般比較熟悉的版本在馬太福音,然而路加福音十一章同樣記載著主教導門徒禱告。經文的背景發生在耶穌三年多傳道生涯的最後時刻—此時耶穌正帶著門徒走向耶路撒冷,在那裡耶穌要被釘十字架。如此一來問題便產生了:過去的三年中耶穌難道沒有教導門徒們禱告嗎?門徒甚至懇求耶穌:「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路11:1b)

    門徒除了委婉地表達耶穌沒有好好地教他們禱告,他們更期待耶穌能夠「像約翰」那樣教導他們。可以想像那位一心等候彌賽亞國度的先知、在曠野中以蝗蟲野蜜維生的施洗約翰禱告一定非常屬靈、非常敬虔、甚至大有功效。聖經記載耶穌也同樣常常禱告,但為什麼祂三年了卻沒有教門徒禱告呢(或許耶穌教了,但門徒仍然覺得不夠)?或者我們這樣問,在過去的三年當中耶穌的門徒訓練都在做些甚麼呢?

    幾個禮拜前我在JC的崇拜中講到這段經文,我的答案很簡單:耶穌花了三年的時間就做一件事:與門徒一同生活。藉著三年日復一日的生活,耶穌向門徒表明他是誰,證明他自己的工作。「你們來看」!耶穌是怎麼講道、醫病、趕鬼、行神蹟,耶穌不像他們的文士,卻有與神同等的權柄。「耶穌是完全的人」--耶穌和門徒一樣有喜怒哀樂,祂能體貼我們一切的軟弱;「耶穌無罪的一生」--耶穌也曾凡事受試探,但耶穌沒有犯罪,活出完美的人性;耶穌「道成了肉身」--應驗了神的應許,將神的話成了實際...…。於是門徒才能說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可8:29;路9:20;約11:27)。

    這樣的耶穌卻要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律法教師棄絕,並且被殺害,但必在第三天復活。」(路9:22)也是這樣的耶穌才有資格挑戰並邀請門徒:「人若想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我。因為想救自己生命的,必失去生命;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必得到生命。」(路9:23)

    我們今天的門訓往往以課程的方式呈現,在這些課程中「認識耶穌」固然重要,卻只是最基礎、最簡單的第一課,接著可能就是關於怎樣靈修、禱告、傳福音,然後是基督徒的生活和品德,最後可能是怎麼參與服事……。這些固然都很重要,但這一切都要建立在耶穌基督是誰,祂為我做了甚麼;更重要的是這些認識必須建立在關係中,和日復一日的「生命影響生命」。

    於是乎耶穌這樣教導門徒禱告:「父啊!」(路11:2,和合本的聖經有一排小字,註明古卷)這是一個對於位份的確信,也是來自關係裡的安全感。不在於「知識」,也不來自「操練」,而是認識耶穌是誰,接受祂為我所成就的;得著耶穌,如同生命的至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