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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客人」的我們--寫在205搬遷和遷入新堂之際

作者 邱崇原教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隨著新堂落成和租約到期,一個禮拜後的九月八日將是JC的青少年在205聚會的最後一天。這個過去幾年青少年的「聖地」(meeting place),這個乘載著許多歡笑和回憶、成長和失落、汗水和淚水的地方,這個牆壁上留著大大的「JCrew」字樣塗鴉、天花板的燈具處處被籃球打得殘缺不全、到了暑假就臭氣熏天的秘密基地,都將物歸原主、恢復原狀。

    我們終究是客人,儘管我相信過去幾年205帶給青少年的歸屬感,很大程度來自這是一個他們感到自在、享受著自由、擁有著自主的避難所。當耶穌差遣門徒出去的時候,耶穌期待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成為「客人」:「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路10:3-4)、「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什麼,你們就吃什麼」(路10:7-8)、「那裡若有當得平安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路10:6)

    首先,傳福音必須有當客人的心志,因為「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路10:2)。相較於主人等著客人上門,客人主動拜訪—因為傳福音的需要是如此地迫切。我們常常談宣教,宣教士的基本人設就是一個「客人」。暑假的期間我們藉由「兒童三福」訓練了九位青少年和大學生。營會中每天下午他們就要將早上所學的到街頭去佈道、外加每天晚上出隊探訪。我看重的從來都不是背誦或是檢證,甚至也不是「哈利路亞」—決志信主的比例,而是青少年在當中走出主人的舒適圈,被打發、被差遣、願意順服,成為帶著恩典禮物的訪客。

    其次,做門徒也需要有當客人的心志。客人意味著我們是被「供應」的,是被「決定」的,也可能被人「拒絕」。被供應不代表我們一定過得比較差,被決定也不代表我們都要被迫做一些我們討厭的事情,做客人是一個單純憑著信心依靠神的功課。

    最後,每一個有永生的人也必然有當客人的心志。即便不能照著我們的意思,即便事工毫無果效,即便我個人全然的挫敗,那位神依然是得勝的神,祂的工作也依然成就。至於我,依然可以全然地在祂的裡面享受平安和滿足:「那裡若有當得平安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路10:6)

    我們所信的那位基督,正是一個帶著恩典禮物的客人來到這個世界:「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路9:58)「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到了新堂之後,我們將再一次經歷到作為「主人」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我們也同樣要學習做「客人」,因為我們是被打發的工人去收竹北的莊稼;我們是社區的好「鄰舍」,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和愛人;因為,我們是寄居作客旅的,在地上如同在天上,直到耶穌再來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