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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要繼續傳講福音

作者 邱崇原教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今年暑假我帶著青少年到桃園永生堂短宣。某一個晚上我問學生:「如果耶穌在這個營會結束之後立刻再來,會如何改變你看待這個營會的態度?」令我訝異的是絕大多數的學生都非常抗拒耶穌再來。我可以想像他們還有大好的青春和人生想要去嘗試。然而他們抗拒的理由卻是:「因為我不夠好」、「因為我做錯了很多事」……,這竟然是大多數青少年的心聲。

    當下的我是震驚的,因為這些回應顯然不符合我們教會的神學和教導(也或許是對基督徒常掛在嘴邊的「好管家」、「向上帝交帳」、「準備好進天國」等概念的誤解)。當下的我也是難過的,因為這些青少年儘管從小在教會長大卻沒有感受到赦罪之恩。那個站在天堂門口等待我們的耶穌,彷彿成了揮舞著藤條、嚴厲的父親,時刻要求孩子拿出漂亮的成績單。也如同青少年日常生活中所恐懼害怕的壓力來源,既然讓人想要逃避,我們怎能期待青少年渴慕神、喜愛祂的話語、願意親近祂呢?

    過去的這個週四總會「律法與福音」教牧研討會中,信神的朱頌恩老師以馬太福音25:14-30這段我們耳熟能詳的「五千、二千、一千」比喻為例,幫助教牧同工看見經文中的「福音」。換言之,與其強調「我要當好管家」、「我是否賺了5000兩能夠交帳」,我們應當傳講的是「神做了甚麼」的好消息。首先,按照當時的貨幣計算,五千兩銀子相當於普通工人100年的工資,相當於現在的五千萬。這是極為豐富的恩典!其次,主人既沒有要回本金,也沒有拿回利息,這樣的報酬更是絕無僅有。第三,主人未曾將僕人所做的當作理所當然,而是要我們「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這不是對待僱工,而是對待兒女!

    在永生堂的那幾個晚上,我邀請青少年思想「天國是甚麼樣子?」「天國有甚麼值得我們羨慕的?」「耶穌是誰?」「耶穌有甚麼值得我們跟隨的?」我們對於得救的確據不在於證明自己,而在於相信基督所成就的;也因為相信祂所成就的已經臨到我身上,我不再能按著過去的方式活著。那幾個晚上,我帶著青少年敬拜和禱告,有幾位紛紛流下眼淚,我知道這是福音的大能,知道他們的生命正真實地被改變,也知道他們「準備好進天國」了!

    在教牧研討會中我問朱老師,作為青少年的工作者,我理解有時父母不想讓孩子知道有恩典,因為一旦孩子知道有恩典,他們可能就不會努力,也好像怎樣的行為都沒有關係了。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發生在暑假的事,我的心頭一熱,暗自下定決心:「是的,我要繼續傳講福音。」因為我們的神就是如此地慷慨,因為我們的神就是如此地美善,因為我們的神就是如此地有恩慈和憐憫。是這樣的神救了我,是這樣的神值得我的跟隨,是這樣的神讓我一生渴慕親近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