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 Translate by google.

為主被囚的

作者 趙元舜教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有一次在教會樓下的超市購物,結帳的時候前面有一位女士,推車的購物籃裡只有一樣物品,她就直接拿起來交給店員結帳,推車卻留在原地,擋住了結帳路線。眼看她好整以暇地拿了物品和發票、放進包包準備揚長而去,我心裡不斷在猶疑,到底要不要開口提醒她,把推車和購物籃推回原位呢?腦海裡閃過各種反應,有的咄咄逼人,有的似乎太過溫和,有的又感覺十分虛偽,好像怎麼講都不對,就這樣在我腦中上演的小小劇場中,那位女士離開了超市,消失在我的視線中。當下對自己的窘態實在感到哭笑不得,畢竟照著以前的個性,直截了當的糾正根本無需猶豫,但反而現在的顧慮一下多了起來。

    仔細想想,自己在顧慮些什麼呢?顧慮對方會不會受傷、惱怒,是否有難言之隱;顧慮對方是否能正確理解我的意思,而不會被表達中的情緒(或是那些其實不必要的掩飾)所誤導;顧慮其他聽到的人,是否覺得太過、或是有所不及。老實說,如果不是因為「傳道人」的新身份,靠著我自己的意識是不會有這樣的自覺的;然而也正是因為這個新身份,才發現自己以前個性上與表達上有著諸多不合神心意的地方,對身邊的人造成許多困擾、甚至傷害,只不過在工作利害關係、職場價值觀與某種相處慣性上,這些傷害與虧欠無聲地被包容、被忍耐、被允許。

    自我察覺帶來對自我的重新認識,然而在主裡的自覺,才會讓人心甘情願地被規範與被限制。使徒保羅在兩處經文中,不約而同地都提到了這樣的限制:一處是在以弗所書勸告教會「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另一處則是在腓利門書為曾是逃跑奴隸、後來成為同工的阿尼西母求情時(門9),在這兩處保羅都提到自己是「為主/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他並無意以「為主被囚」的身份來獲得道德上的制高點,而是在規勸和引導當中,以自己的「被囚」,向對方示範了一種「自我限制」:為主耶穌的緣故,可以放下、乃至於放棄本來自己以為理所當然、甚至引以為傲的行事為人風格、原則與方式。你曾經是一個遇事果決、處置明快的職場高手嗎?在主裡也許需要開始學習放慢步調的功課,因為理解一個生命,比起理解一個任務、一份技術文件,要花上更久時間。你曾經自豪於犀利的言詞和辯才嗎?也許主耶穌要你學習收起鋒芒,因為一句說得合宜的話,並不是一把磨的鋒利的飛刀,而是一顆「落在銀網子裡的金蘋果」(箴25:11)。

    我們的生命在信主而重生得救之後,會不斷經歷聖靈引導的轉化與更新;並非總是在一朝一夕之間,而是更常發生在生活中的隱密處、轉角處,那些涓滴體會而累積起來的改變—數算起來,全是恩典。感謝主,比起成為一副標準的「說好話,做好事」機器人,祂更願意我們在聖靈引導的改變與限制中,漸漸明白主的心意為何;即使猶豫和顧慮變多了,但是在主裡的平安,卻是千金難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