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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錯誤

作者 邱崇原教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每當讀到舊約中人物的故事的時候,我們總會問「我們可以跟他學甚麼?」但往往這些聖經人物都和我們一樣有很多的缺陷,使我們不太容易掌握經文當中的信息。例如創世記記載著以掃和雅各的長子之爭,哥哥以掃作為一介莽夫、生活混亂,也不珍惜自己長子的名分;作為弟弟的雅各為人狡詐、工於心計,憑著一碗紅豆湯就騙得了長子的名分。故事中的以掃固然被棄絕,雅各的心機和手段似乎也很難成為聖徒的「榜樣」。於是乎,我們在後來雅各人生的磨難中找到了答案:無論雅各的本像何等地頑劣,神使他從一個抓取的人(雅各),成為和神摔跤的人(以色列)。

    這樣的解經固然完全正確,卻忽略了這個故事的核心在於「名分」,和看待這個名分的方式。這個名分是亞伯拉罕憑著信心從神領受的,用新約來說就是「因信稱義」而得的地位(參羅4)。以掃對待這個地位的態度是隨便的,就好像今天許多的基督徒(姑且稱為「廉價福音」)喜歡談論神的愛和祝福,卻輕忽自己的罪,和基督為我們所付上的代價。另一方面,雅各對待這個地位的態度是汲汲營營的,是自己去爭取來的;這就好像「律法主義」的基督徒將道德和行為作為自己在神或在人面前地位的根據。他們往往很努力,在道德立場上也很保守,但卻容易論斷人或自我論斷。

    更令人驚訝的是,廉價福音和律法主義看似在兩個極端,卻有著更多的共同點。如Tim Keller說的:A. 他們都不真正需要耶穌的拯救。B. 他們都不承認自己是罪人。C. 他們對於神的認識都是片面和曲解的(神的聖潔公義遠勝於律法主義者所能理解的,神的憐憫慈愛也遠勝過廉價福音者相信的,因為他愛我們以至於為我們捨命。)無論是廉價福音或是律法主義,都因此弱化了福音的大能和喜樂(註:請參考Tim Keller “The Centrality of the Gospel”)。

    那麼甚麼是正確的信仰呢?請注意並不是平衡這兩種錯誤就是正確的,而是任何些微地偏離真道就會落入兩端的錯誤中。在創世記中,最終這長子的名分給了約瑟,他既沒有爭取過長子的名分,也沒有輕看過長子的名分。相反的,他曾被出賣、被完全地棄絕;他被置於死地,作過奴隸、淪為階下囚,卻憑著他一人之力,拯救了眾人,使以色列家重獲「名分」,並成為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大國。這不正是基督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嗎(羅6:18)?這不正是「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8-9)。」

    正確的信仰是基督為我們做成的。我們只有同時認識到自己的罪惡、不堪、無能為力,以及在基督裡何等地被愛、被接納,福音的大能和喜樂才真正在我們身上發動。如同雅各的一生,稱義的身分(名分)於是成為「稱義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