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好用」的反思
下個月底就是九合一選舉了。在台灣這個選舉氣氛熱烈的地方,一如往常地,選舉旗幟、標語、廣告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就充斥在我們的地景中,在路邊只要是能掛上的、在建築物上只要是能放上甚至貼上的,幾乎全被這些選舉廣告所佔領。既然是「廣告」,反映的當然就是這些政治人物或團體,如何理解選民想的是什麼、要的是什麼。所以,稍微留意這些選舉廣告內容就會發現,台灣選民現在最關心的,就是「好不好用」:在這些廣告裡,有的候選人照片捲起袖子、一臉「我要做事!」的表情,有的則全身勁裝、準備衝刺;而文案則大多彼此雷同,「會做事」佔大多數,「做得到」更聰明一些,「我好用/我很好用/我超好用」更加直白,「找得到」則帶有一種隱晦、但似乎彼此對所謂「選民服務」心照不宣的暗示。
無論如何,「好用」可以說是現在台灣選民對地方政治人物訴求的主旋律。不過問題來了,對你好用,對我不一定好用,甚至可能造成我的損失;對這群人好用,對另一群人就可能是剝削、傷害、壓制。不僅如此,在層層利害關係交織之下的政治,我們所看到、嚐到的甜頭,常常只是海面上的冰山一角,那在海面下的,可能是預算的浮報/濫用、政府舉債的飆升、標案利益輸送造成的安全品質低落;更令人擔心的是,今天這個政客可以因為需要我的選票討好我,明天如果出現和我利益相反、但是票更多的另一群人,這個政客是否會面不改色地犧牲我的利益?因此,將「好用」當作我們評量政治人物的主要標準,帶來的問題恐怕比好處還多。
在聖經裡面,政治人物最需要具備的從來就不是「好用」,而是「品格」。而這個品格中最重要的還不是高尚的道德情操,而是不以自我為中心、願意以眾人福祉(而不是選票考量)為優先的一種特質。當上帝要先知撒母耳從伯利恆人耶西的眾子當中,選一位作以色列的君王,上帝給了撒母耳那一句非常有名的吩咐:「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所以,即使身材高大、看起來「好用」極了(就軍事和公眾形象而言),上帝都不揀選,而揀選了最小的大衛。從聖經當中,我們看到大衛會發怒、會殺人,甚至犯下姦淫、謀殺的大罪,但是他並不是一個以自我中心的人;事實上,當先知拿單當面指責他犯罪時,他便醒悟過來而悔改(撒下12:13)。這一點,是大衛與他的前任君王—被神所厭棄的掃羅—最根本的差別。
不再一昧追求「好用/合我用」、而是以「合神心意」為中心的生活觀,也就承認主不只引導我們的個人生活,也能夠引導我們如何參與公眾事務,讓他人的福祉也進入我們關切的視野中,而不致落入有心人「炒短線/投機」的危機困窘中。「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箴29:2)無論在不在其位,願我們都在聖靈的引導中,活出屬主的生命,成為他人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