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的兩個小錢
馬可福音12章有個非常知名的故事,一位窮寡婦奉獻了她賴以維生的兩個小錢。當時在場的耶穌如此評價:「我確實地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入奉獻箱的,比所有人投得更多」(馬可福音12:43)。這是一個有點難以理解的故事,如果一個人奉獻之後連生存都有困難,為什麼神還要這樣的人奉獻呢?在耶穌的眼裡,他判斷多跟少的根據,不是金錢的數量,而是有餘或是不足。人們都是因為有餘才去奉獻,但當這位寡婦卻是自己不足。耶穌紀念這件事情。
舊約中上帝同樣使用一位寡婦供應先知以利亞—神刻意要使用那些自己不足的人去奉獻。不僅是這位寡婦是自己不足的人,先知以利亞也是自己不足的人。在以利亞的故事中,神讓烏鴉來供應以利亞,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然後讓這位苟延殘喘的寡婦來供應他。在新約馬可福音這個寡婦的故事之前,有一位文士問耶穌說,誡命中甚麼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引用申命記第六章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那文士很同意耶穌說的,他說如果能夠這樣子愛神又愛人,那就比一切的獻祭要好得多。而窮寡婦的奉獻,正告訴我們甚麼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主,和愛人。
多年前我離開我的博士學業,進入神學院唸書時,我的戶頭只有一萬多美元,甚至連要辦學生簽證需要出具財力證明,都是那時候只是我女朋友的Heather用教會執事的身分,拿自己的銀行戶頭幫我作保。當時我在印第安納州的教會,是一個會友只有30個人的學生教會,他們馬上成立了一個神學生的奉獻專戶,讓弟兄姐妹可以奉獻給我。
當時教會有一個做餐館的弟兄,是個福州人。他是用偷渡的方式來到美國,在那裡信主,也拿到身分,才把家人接過來。剛開始的幾年,每天日以繼夜地打工還欠給人蛇集團的錢,沒多久就得了癌症。等到生活稍微安定下來,他一心想要開一個餐館,作為教會弟兄姐妹聚會的據點。當他知道我要去唸神學院的時候,他馬上和他太太商量,說每個月要奉獻300美金給我當學費。這位弟兄一家人住的,是一個月500多美金的公寓,是整間教會最破的公寓,任何一個學生都住得比他好。他的女兒那時候唸高中,馬上就要上大學。我跟他說,你是不是需要存錢給女兒唸大學。他說,我去唸神學院比較重要。
在神學院的那幾年我學習靠著信心生活,也知道那些奉獻給我的人同樣是依靠著信心生活。當我願意擺上我自己的不足,奉獻給神,我才真正認識到這一切都來自神的供應。這個月是教會的宣教月。我深信神使用每一個缺乏的人真誠地擺上,去供應那些缺乏的宣教士和宣教機構,使人經歷到一切的帶領,一切的榮耀,都是從祂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