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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而復活的生命

作者 邱崇原教師 on . Posted in 信仰與生活

    這一季開始我和青少年們分享聖經中歷史書的信息,首先談的是士師時代的歷史。在聖經所記載的大小士師中,參孫是所花篇幅最長、人們最熟悉、各種影視創作最愛使用,更是士師記中最後一位士師(有總結的意味)。我們常以參孫為英雄,至少是悲劇英雄,如同維基百科開宗明義的描述:「參孫以藉著上帝所賜極大的力氣,徒手擊殺雄獅並隻身與以色列的外敵非利士人爭戰周旋而著名。」

    然而如果我們忠於聖經的敘事,將不難發現參孫不是英雄。士師記13章講的是參孫的出生—神應允他不孕的父母生育,要將參孫歸神作拿細耳人。拿細耳人的要求包括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不潔之物不可以吃、不可用剃刀剃頭。對比於14章參孫長大後的悖逆,他無視於自己被分別為聖的身分—娶非利士的女子為妻,從死屍中取蜜來吃還分給父母,再來是飲酒、宴樂、守不住自己的秘密、豪賭和濫殺等等。

    到這裡參孫都還不是士師。參孫如何成為士師的呢?15章記載參孫並不是為了以色列人出戰而力退非利士人;反而是以色列人害怕非利士人的報復主動將參孫綑綁交給非利士人(參孫為了個人恩怨火燒他岳父家)。在神的同在下參孫用驢子的腮骨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因此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之後的16章才有我們所熟悉參孫受大利拉引誘並最終推倒外邦神殿的故事。參孫不是英雄,相反的參孫代表著整個士師記乃至於整個舊約中以色列百姓的問題:他們輕看自己被神分別為聖的地位,遠離上帝,同流合汙,乃至於被外邦吞滅。

    那麼,這個故事中的拯救和盼望在哪裡呢?影視劇中總會強調參孫在獄中重新長出的頭髮(士16:22),或是他重新依靠耶和華神的力量,以至於他最後孤注一擲推倒外邦神殿,壓死了比他活著的時候所殺更多的非利士人。這些都沒有錯,但當中不可忽略的是參孫的「情願死去」(士16:30)。神的拯救是藉著參孫的死,而非他的力量。在我給青少年播放的電影中,赤裸著上身的參孫,滿身血肉模糊的參孫,橫舉著如同釘在十字架上的雙手,用盡此生的最後一點力量,犧牲了自己、治死了自己,也擊敗了仇敵。在那剎那,明明是惡貫滿盈的參孫卻承載著耶穌基督的形象,如同基督「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用自己死去的生命迎來了基督復活的生命。

    復活的生命,來自於已死去的生命。「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羅6:8)徹底放棄自己生命的參孫,徹底轉向神的參孫,最終彰顯的是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