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愛神》-為神而愛自己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五3
前些日子因著網路之便有機會重溫周學信老師的「靈修神學」講座,對於生活被不同生命階段孩子圍繞的生活來說,能夠有安靜的時刻通常都已是疲憊不堪。在每日的事奉、工作、家庭各樣的需要中,許多時候我們可能沒有時間好好靜下來處理內心複雜的思緒;我們被每日不斷要付出和供應他人的需要給填滿;也有可能我們不斷在找尋人、事、物、各樣媒體來減緩我們在城市中高壓力的生活。
當我們試著用更多的努力、金錢、娛樂,要得著內在心靈的安穩的同時,其實往往換來是短暫而且空虛,於是我們生活可能總是在錯誤的生活模式中打轉。在周老師的靈修神學課程分享中,提到克勒喬伯納爵(Bernard of Clairvaux)這位修士所寫的一本書叫做《論愛神》。在這本書中,伯納爵提到屬靈人的四個不同生命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為了自己愛自己」,這大概是我們最能理解的生命光景,我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需要,並且倚靠自己去獲取我們想要的生活享受,但是這樣的生命情境其實在我們的經驗裡大多結局是挫敗,而且孤獨的。第二個階段則是「為了自己而愛人、愛神」,當我們意識到有一位至高的神能幫助我們,我們開始與至高的神有所連結,但是沒有改變的是,我們仍然站在信仰的中心位置(其實也就是扮演上帝),不管是向神祈求、或是用忠誠的行動去盼望能換取上帝的祝福,但仍舊是以自我為中心;比較不幸的是,無論信主多久年日,許多時候我們仍然是可能停留這個位置而沒有往前再走一步。
第三個階段則是「為神而愛神」,當生命焦點的中心不再是自己,而慢慢因著神的愛、認識神的偉大、豐富、以及祂同行的臨在,我們的心被安慰、我們衰敗的力量得以被扶持,我們不再是把神當作販賣機,而祂漸漸成為我們愛與事奉的對象。按照我們一般的理解,第三階段應當是最完全的階段?但是,伯納爵提到,最美的階段是第四個階段的「為神而愛自己」。仔細的思想,那是神的愛轉化我們生命的階段。我們多少的時候,活在競爭、比較的環境裡,我們努力、掙扎、計算、甚至懊悔、批判、質疑別人為何不尊重我,我的背景、我的知識、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這個人,其實我們內心沒有那份充足的安全感,總想要再做些什麼證明我們值得被神所愛、值得被神所接納,甚至是配得被神所擁有。「為神而愛自己」的階段,是深深被神愛我們的心所充滿,因此我們知道我們當好好愛自己。為著上帝的緣故照顧自己的身體、生活、飲食、心靈、健康,好讓我們能成為主的見證、成為神愛的管道。
為神愛自己,用神的眼光欣賞自己,用神的教導來模塑自己,讓自己的生命更像基督,是因著愛,而非因著律法,這是神賜給你我,最美的禮物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