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細節
- 作者 李四海牧師
- 分類: 牧者的話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一般人以為「光」所表示的是道理、知識,或是真理,以為有正確的知識就可以走正確的道路。基督徒也會以為我們有真理的知識,因而我們是行在主的光中。然而,有真理的知識不等於行在真理的光中,正如保羅指責猶太人,他們從律法中得教訓,有真理的知識和模範,也自認為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而所呈現的信仰生命卻是「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2:18-20,24)
耶穌是真光,是人生命的光,使徒約翰以接連著記載二個見證表明耶穌是生命的光。一個是生來是瞎眼的得著看見,一個是使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復活。前者說明我們都是生來瞎眼的,就是生來就活在黑暗中,也就是活在罪的本性之下。此事件特別指出那些自以為有聖經真理知識的法利賽人的生命光景,耶穌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9:41)這些法利賽人不僅熟讀聖經,也將律法化為規條嚴謹的守著。然而,明白道理和知識可以使我們在人面前謹慎的活著,或是不敢做那些不法的事,但並沒有除去我們罪的本性。
他們會用這些道理指出人的錯來,也因著自己可以照著這些道理而活,而以為自己活在光中。這樣的認知不僅使他們沒有用信心領受耶穌活在他們面前的一切話語和作為,更加深他們拒絕耶穌是基督。在人際關係之間,他們也沒有因著真理的知識而成為別人的體恤、憐憫、和安慰等幫助,反而是要求、指責、定罪。耶穌嚴重的指責他們說:「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太23:13)我們也要當心,不要重蹈覆轍走他們的路!
所以,跟隨主行在光中首要面對的是我們裡面的罪性,既使是行為上看來是光明的,但這罪的本性仍是我們無法勝過的。唯有正視我們是罪人的事實,才能使我們回到信心的路上,倚靠耶穌基督的憐憫,定睛在祂身上,跟著祂走,經歷恩典的實際。正如這個見證人說:「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約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