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得勝的秘訣在羅馬書上所講的是藉著耶穌基督與主同死、與主同活。我們先思想第一步與主同死。我們在三個方面上要與主同死:罪、律法、己。首先是在罪上要與主同死,這乃是藉著耶穌基督「向罪死」。「向罪死」的意思是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羅6:11)當看作是的意思是算作是,那麼是「怎麼算、如何算」呢?誰來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因此,是由每一個人為自己來算的。換言之,向罪死是每一個人要自己作意志上的決定,要不要這樣算!
其次,如何算作是、當作是?保羅在羅6:11節一開始說:「這樣」,表示用前面的作法來算。前一節是:「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所以,如何向罪死是以基督所做成的算作是我們的,也就是基督的向罪死當作是我們的向罪死。當基督的死成為我們的死,那麼基督以這個死所獻上的祭就成就在我們身上。因為基督向罪死是讓自己成為逾越節的羊羔,成為那背負世人為罪孽的羊羔,一次獻上永遠的祭,使罪得赦免。並且「耶穌基督向罪死只有一次」,不必有下一次,是一次就完成了,就成全了。
這個「算作是」是我們因信而「當作是」,也就是我們用「信」的與基督聯合,使祂所做的成為是為我做的。信祂死是為我死,因此祂勝過罪成為我已經勝過罪:因祂以全然的順服神而不犯罪,且為世人的罪獻上自己。因此,沒有可以定祂為有罪的,也沒有可以控告祂所替代的。當祂向神活且是永遠活著,表明祂所得著的權柄是勝過死的權柄。當我們藉著信入耶穌基督與祂同死,我們在祂裡面勝過罪的權勢,我們不必再聽從於罪,罪不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可以向罪沒有反應!這就是向罪死!
我們要持守住已經得著在基督耶穌裡的向罪死,也不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做王,更不將肢體給罪做不義的器具。(羅6:12-13)也就是,一方面不要讓自己留在罪中,要嚴厲的對付罪,悔改轉向神;一方面不要再犯罪,免得自己再度為罪所轄制、綑綁。因此,向罪死是藉著信與基督連結,將老我釘在十字架上,靠著耶穌基督對罪的誘惑不必有反應,不讓自己留在罪中,也不讓自己再度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