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改革五百年之際,我們接下來幾週一起探討馬丁路德宗教改革所強調的五個信仰內涵,包括唯獨信心、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基督以及唯獨上帝的榮耀,一同省視信仰。首先要省思的是我是否唯獨信心。
路德當時重回因信稱義的真理,因為教會教導信徒對付罪的作法是用人的努力去達成的,也就是以善工還罪債。他們以為洗禮僅赦免死罪,人死後必須再煉淨非必死的罪才能朝見上帝,如此一來,罪的權勢、轄制等觀念都被扭曲了,連同基督的恩典也被扭曲了。對付罪唯有信基督十字架的救恩,稱義全然是基督做成的,我們因信基督而得著。並且,我們得救的確據也非藉由穩定聚會、努力服事、非凡成就、盡力奉獻、或好行為等等來證實,仍然是藉著信,都是主的恩典,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因此,以信為本的人是凡事謝恩的人!
其次,有信心的義人仍然是會犯罪的罪人。我們容易以為對自己有把握就是有信心,而不自覺的以自信取代對神的全然交託與完全信賴。前者以為自己是不軟弱、不疑惑才是有信心,然而,後者仍然知道自己會軟弱、會疑惑,甚至對自己是全然的失望。只有當人對自己全然失望、放下時,才能夠真正完全委身於基督,單單憑信心接受基督的恩典。只有我們一直認知自己是完全的義人和罪人,方使我們維持對基督的信,領受祂的成全。因此,以信為本的人,在神面前是謙卑、是不住禱告的人!
以行為為本是以自我行為為主動,是自我作主改變生命,反之,以信為本是生命先於行為,先有生命而行為是生命的果子,如此,是讓基督作主,是先順服聖靈,而好行為是順服聖靈的果實。如此一來,是內心自願討神的喜悅,讓基督在我裡面活著,而非出自外加的指示、規條、要求、期許等而去行。因此,以信為本的人是真自由、是靠主喜樂的人!
最後,以信為本的人是憐憫人的人!他真正經歷被神的拆毀與建造,因為「唯獨」信心,就要先拆毀一切不出於信心的,特別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信、自以為信」,然後藉著神所賜的信心有在基督裡的建造。這樣的人經歷生命被神的對付,因此能體諒人、扶持人、鼓勵人、安慰人,對人總是有憐憫。
我們要常常為自己禱告,真信心必然結出聖靈的果子來,求聖靈幫助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省察是否以信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