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參加信神路德神學研究所十週年慶,專題講員Hans Schwarz在一開始談到一個故事,說到有一位博士學生在畢業返國前和他辭行,問他一個問題:「可以不可以禱告成為有錢人?」他以疑惑的臉色回應這位同學,原來是該生的基督徒國人普遍有這樣的禱告和認定。他回答說,不可以這樣求,因為這是一個非常自私的禱告,同時,成為有錢人並不是重要的屬靈人的條件。並且,這樣的禱告的延伸是,「只要我想要的,神就當滿足我!」或說,神成為我的僕人,我的阿拉丁神燈裡面的巨人,或直接說,神要聽我的話!他說,這是人罪的本性必然會有的思想。
這是一種人造神的思想,所信的神其實是人的想像,很可惜的是這樣的思想也存在某些信徒的理念中。例如,把主耶穌的應許:「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14:14)當成只要我想要的,在禱告詞末了加上一句「奉主耶穌的名」,主耶穌都要為我做到,而忽略「奉我的名」的嚴肅性!奉我的名也就是奉主的名,它有二個重要含意,首先是「主」,表明的是我是僕人,祂才是主。不是我吩咐祂照我的意思作,而是我要照著祂的意思行。如果我所求的不合乎祂的心意,不能夠尊榮祂的名,我就不是奉主的名求,正如主禱文一開始強調─願人的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表明我是僕人,祂是主!
其次,「奉」的意思是「靠著、藉著、在()裡面」,因而有二個意思,其一是所祈求的要在主的裡面,也就是在主的旨意裡面,其二是藉著主、倚靠著主的名,也就是合乎主的名、彰顯主的名。所祈求的要能在主的裡面和合乎主的名,所禱告的應當是分別為聖的。所以,我們要確實的認清我們不僅是神的兒女,也是主的僕人,是神家裡的管家。既是兒女,我們要聽從天父,在生命上成長,逐漸有基督的身量。既是僕人,我們要聽從主人,要忠心、良善、有見識作百般恩賜的好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