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為了講明因信稱義的「信」,提到了二個例證,一個是亞伯拉罕,另一個是大衛。亞伯拉罕的例證我們比較清楚,但大衛的信卻比較少談。在那裡,使徒說:「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4-8)
大衛的信包括:相信主的憐憫與相信主使我重生,我稱之為蒙憐憫的信心。當大衛犯罪之後,從人的角度來思考,他的罪是無可赦的,從律法來看,他不只要死一次,也無法作任何的彌補。除非神願意施憐憫,他只有死路一條!憐憫另一個翻譯是「動了慈心」,是主對我們動了慈心,願意為我們上十字架成為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的罪孽。相信主的憐憫必然要連結於神的羔羊,是祂為我們成了挽回祭。不僅如此,祂也使我們重新得著的新的心、新的靈,大衛說:「有清潔的心、重新有正直的靈。」也說:「祢的慈愛比生命更好!」
我們得以重生正是因這大憐憫,彼得也說:「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1:3)不僅如此,我們得以事奉神也是出於神的憐憫,我們得以在世上成為主的見證也是主的憐憫,紀念這些恩典能幫助我們凡事謝恩,也幫助我們以憐憫的心在基督裡接納每一個肢體。我們憐憫人的能力、範疇都極為有限,特別是受傷、有委屈的時候,我們更是難以憐憫對方。要勝過我們自己憐憫人的有限,甚至是自憐、自忿,唯有將目光再度轉向神的羔羊,從主得著憐憫人的信心。
在基督裡彼此相愛需要深刻的體會我們是先蒙了神的大憐憫,先被主的愛所得著、激勵,如此,我們才能有憐憫人的信心!不單單是憐憫人的心,而是憐憫人的信心,是相信本於主十架恩典的信心,使我們不僅願意饒恕、接納,更是相信主能改變!我們要相信我們是有這豐盛恩典的有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