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是告訴人救恩的好消息,藉著聖靈的幫助將人的心帶到主的面前,使他們得著救恩歸入基督。要能夠完完全全的改變人心是不能靠威脅,也不能靠利誘的,而是要用愛來挽回的。一時的神蹟、奇事或許有所幫助,但終歸人心的改變是因著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愛和恩典。因此,唯有能體恤人心的人,方能用人心去找人心,用人心去喚醒人心,主耶穌也是這樣成為人的樣式來,特要凡事與我們相同使我們相信祂的憐憫。宣教不能靠天使,雖然他們有更大的權能,能行更大的神蹟、奇事,但唯有我們這些蒙恩的信徒才能體恤人心,也非我們不可,因為我們都蒙了憐恤!
宣教還有二個要素,第一個是神的權柄,有多大的權柄,就有多大的能力,也有多大的把握。因為我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要能夠攻破人內心堅固的營壘、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思想、或自以為是的意念等等,需要出於神的能力。(林後10:14-15)主耶穌在宣告大使命之前就先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太28:18-19)我們傳福音給人一方面本著神的大能,另一方面在信心裡有完全的把握,因為神的應許是:「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我們不用擔心自己說的會有不完全,或是不太能感動人,只要宣講神的話,神必自己做成祂的工,主的權柄給我們這樣的把握。
另一個要素是人心的順服,因為沒有順服的心,就沒有傳道的人。我們有順服的心使得主可以將祂的使命託付給我們,順服的心才能承受神的國。有許多在我們身邊的人,往往沒有其他人比我們更能夠體恤他們,例如家人跟我們有相當長的一起生活相處的時間;同事跟我們面對相同的工作壓力與難處等。所以,我們每一個人神都把那美好的地界劃好了,也把那福音的使命託付了,「傳福音」非我不可嗎?是的,非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