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71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178號
竹北勝利堂 CHUPEI VICTORY CHURCH

在當社青團契輔導的這些年來,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是:男女二人的交往,怎麼知道是否合適進入婚姻?或是類似的問題:相愛的二人以婚姻為前提的交往,交往時要作什麼?它們的答案是一致的,也就是學習二人如何同心。二人要同心,才能同行。彼此同心就能共同禱告、祈求,能一起努力、付出,也就能建造美滿幸福的家。所以,蒙福的家在於家人能夠彼此同心。

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談到人際關係時,特別在談夫妻關係之後說:「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彼前3:8)這裡包含同心共有五個要件來建立美好的關係,除了同心之外,有:1、彼此體恤:體恤對方的要點是「感同身受」,能「同理共鳴」,也就是站在對方的位置體會對方的感受。一般來說,這是要強迫自己用心才能做到的。2、相愛如弟兄:弟兄之情是從小就開始建立的,是先接納再瞭解的,可惜的是現代人比較不容易體會的,因為我們的弟兄姊妹少,環境也不像以前那麼物質缺乏和相處的時間多。3、存慈憐的心:這是以柔和的心腸來對待對方,因而可以接納、忍受,也能付出與幫補。4、存謙卑的心:這是我們願意接受神的安排,認同神的旨意是美好的,因而能接納不預期的結果,也能對未來充滿盼望。

有人以為同心是「談」來的,是「講清楚、說明白」就可以的,或是憑藉著精準且有深度的分析作選擇的,或有人以所謂的「屬靈」─有神的感動來請對方同心的。雖然良好的溝通、忠誠的禱告、傑出的解析都能使我們更清楚問題,或作更好的抉擇,但同心仍然是以「心」為本的。因此,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的心、存謙卑的心等四樣是使我們維繫同心的根本要件。盼望我們願意常常自我省察,以這樣的心態與家人相處,使我們的家成為蒙福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