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基督徒在一起分享,總覺得教會對災難的回應上不如其他宗教來得熱誠、來得迅速;也有人常批評教會裡面、團契小組裡愛不夠。我們也常被問當我們在街頭上看到乞討的人,會不會投錢?教會常被要求重視弱勢團體,同性團體也常說上帝說愛世人,教會怎麼能不接納他們的性傾向。
當我們不斷鼓勵弟兄姐妹傳福音時,相信在大家的心中,也會為自己在傳福音給人的過程中,當帶出多少或怎樣的愛,心中常覺煩惱或倍感壓力。昨天翻讀一本書時,一打開書看序言時,上面寫著引自奧古斯丁的話~
有兩種愛,前者聖潔,後者污穢;前者廣博,後者自私;前者為光明社會的共同幸福著想,後者為了狂傲的私慾,而打算控制一切;前者順服上帝,後者抗拒上帝;前者和平安詳,後者浮躁混亂;前者樂聞真言,不喜虛假的阿諛,後者不擇手段的要人吹捧;前者友善,後者易妒;前者願鄰居蒙福,後者想征服鄰居。這兩種愛產生了兩座城,一座由義人組成,一座由惡人組成。在歷史上,兩座城是混合的,但在最後審判時,上帝會把它們區分開。 奧古斯丁問我們,捫心自問「我愛的是什麼?」從心所愛的,可以知道我們是哪個城的居民。
我們都知道在基督裡最重要的是「愛」,但當我們在思想在基督裡的「愛」時,我們談的是哪種「愛」?當我們說我們不像其他宗教的人那麼「愛」人時,我們要問,我們希望這「愛」帶出什麼樣的行動?使被愛的人對這「愛」帶出什麼樣的回應?以前福音剛傳到台灣時,人們想到基督教就是「麵粉教」。今日,我們要思想的是,無論我們用什麼樣的方式接觸人,讓人進入教會,我們要問,我們有否將基督的愛正確的表達,有否將人帶到基督的愛裡,還是我們要得人的稱讚,我們要得人對教會的肯定。
基督的愛帶出的是捨己,不為自己求,順服神,單求神的榮耀彰顯。當我們在宣教的時候,當如何表達我們的愛,我們需要不斷反省,不斷求主賜智慧,好使我們不致落入另一種的愛!相信這也是宣教士常有的難處,我們為自己禱告時,也請為宣教士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