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從主耶穌所領受的異象是:「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這段經文提到我們傳福音首先要「到他們那裡去」,然後進行一場屬靈的爭戰,將人從撒但權下歸向神,並且因信主得赦罪之恩,也得著屬天的基業。其中最容易被忽視的是將人從撒但權下搶奪出來,因為它是一場無形的爭戰。
傳福音是要將人從撒但的權下搶奪出來,因此必須要有勝過撒但的「權柄」,而不是好口才,好的道理,好的說詞等等可以取代的。這勝過的權柄從哪裡來呢?主耶穌在給門徒大使命的時候,祂先說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然後再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8-19)主耶穌的權柄是涵蓋一切所有的權柄,當然也勝過了撒但的權柄,而我們傳福音就是遵照這個得勝的權柄!
如何能使這權柄彰顯呢?從「主的話─你們要去與主給保羅的使命─到他們那裡去」來思想,很顯然的就是「遵命而去」,也就是遵照著去行。可見傳福音的爭戰,最先要克服的是我們那跨出不去的腳步,也就是要跨出傳福音的首要障礙是我們自己。當年門徒們聚集在一起在馬可樓上的禱告,不僅一起領受聖靈也一同跨越福音的之障礙,邁出傳福音的腳步,從耶路撒冷直到地極作了美好的見證(徒1,2)。我們是一群已領受聖靈的人,只要我們願意聚集在一起禱告,一起同心合意的祈求,聖靈的能力必要彰顯在我們身上如同當年五旬節彰顯在馬可樓上一樣,我們也必成為美好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