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宣教分享提到穆斯林眼中的基督徒,有人問到,慕道友看到這個分享會不會也覺得基督徒是這樣就不來了。這讓我想到,我們在傳福音時常常遇到的狀況就是當你告訴對方福音有多好時,對方就告訴你,他(她)所認識的基督徒多令他失望,甚至瞧不起。而且,往往他們提到的這些人就是他們的親人或親戚,甚至有人說,我才不要跟他們同信仰。也有人說基督徒說自己的神是獨一真神,但和其他宗教的信徒相比,卻讓人覺得其他宗教的信徒反而比較敬虔。
當我們談宣教,談傳福音時,我們不能避開這個問題,因為這些人所看見的是事實。有些是他們還不明白時,所產生的誤解,比如十一奉獻,花許多時間服事,但有許多確實是不蒙神所喜悅的行為。但,當我們聽到有人這麼說時,有許多時候,我們的反應會是「我們不要看人,要看神!」或者是「人都是罪人啊!信了主並不表示表現就會比別人好啊!主愛我們不是看我們的行為,而是單單愛我們!」可是,這樣的答案,對認真追求信仰的人,他們只會一笑置之。
當主耶穌離世之前諄諄教誨門徒,他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而在主死而復活之後,祂再次向門徒顯現告訴他們「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從主耶穌告訴門徒的話,我們清楚看見傳福音、宣教時,基督徒的生活見證是極為重要的。人要認識神,往往是透過基督徒的生活見證。
我們沒有辦法改變慕道朋友或未信者所看到的事實,但這些負面的見證是提醒我們,我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我們周圍有許多人在看基督徒是怎樣的生活。我們需要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的教會,弟兄姊妹彼此間的互動,生活的見證能見證主在我們當中,也能見證我們是主的門徒。當有人過往的經驗不是很正向時,我們不需要辯護,但是,我們可以邀請他們來看,盼望,當他們看了之後,他們會看見主。